养了12年的孩子,办MyKad时才发现是“无国籍”:领养真的等于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吗?

法庭案件:Pendaftar Besar Kelahiran dan Kematian, Malaysia v Pang Wee See & Anor (applying on their behalf and as litigation representatives for Pang Cheng Chuen, a child) [2017] 3 MLJ 308
法庭案件编号:B-01(A)-74–03/2016

想象一下,一对夫妻含辛茹苦抚养一个孩子12年,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直到孩子年满12岁,准备前往国民登记局(NRD)申请MyKad时,父母才突然被告知:这个孩子的公民身份出现问题,甚至可能被视为无国籍人士。对于一个从小在马来西亚成长的孩子来说,这意味着未来的教育、医疗、就业、结婚以及其他日常生活,都可能面对身份上的障碍。

那么,如果孩子已经通过法院取得合法的领养令,而养父母又都是马来西亚公民,孩子是否就会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这宗案件,正好说明了为什么答案并没有这么简单。

案件中的夫妻彭先生和余女士因为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在2001年3月从亲戚口中得知吉隆坡Taj医院有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可以领养后,便决定把孩子带回家抚养。然而,在办理出生登记时,他们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们没有如实说明自己是养父母,而是把自己登记为孩子的亲生父母。

此后,孩子在他们的照顾下平静地成长了12年。直到2013年8月,母亲带着12岁的孩子前往国民登记局申请MyKad,官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出生登记存在问题。最终,母亲承认孩子并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国民登记局随后要求他们更正出生登记,并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办理领养。

这对夫妇于是聘请律师,经过法律程序后,于2014年9月取得吉隆坡高等法院颁发的合法领养令。对于他们而言,这似乎意味着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孩子已经正式成为他们法律上的孩子,而他们又都是马来西亚公民,接下来应该只是处理文件上的手续。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他们想象的发展。

2015年2月,国民登记局根据新的法律情况签发另一张出生证明,而孩子的身份却被记录为 “非马来西亚公民” 。由于国民登记局没有孩子亲生父母的资料,孩子的出生国籍无法得到确认。于是,一对原本只是想给孩子一个合法家庭的父母,却发现孩子的国籍问题反而成为一个更加严重的法律危机。

他们最终把国民登记局带上法庭,主张领养令已经使孩子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具有相应的法律关系。根据《1952年领养法令》的相关规定,他们认为既然自己是马来西亚公民,孩子也应该因此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高等法院最初接受了他们的观点,并作出有利于申请人的判决。然而,国民登记局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最终推翻高等法院的决定。

上诉庭的核心理由,首先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原则: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取得必须依据联邦宪法,而不能仅仅根据领养关系来决定。

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所涉及的公民身份制度,关键问题在于孩子出生时的情况,包括其亲生父母在孩子出生时的身份。法院强调,宪法中有关“父母”的概念,在决定一个人是否通过法律运作取得公民身份时,指的是孩子的亲生父母,而不是后来才出现的养父母。

这就产生了一个无法回避的时间问题。

孩子出生是在2001年,而领养程序是在出生之后才发生。无论养父母后来多么疼爱孩子,也无论领养令多么正式,都不可能改变一个基本事实: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他们还不是孩子的法律养父母,更不可能成为孩子出生时的亲生父母。

因此,领养令不能追溯到孩子出生的那一天,让养父母在宪法意义上成为孩子出生时的“父母”。

这也是本案最重要的法律区别之一:领养和公民身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领养法可以建立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处理抚养、监护及其他相关权利,但它并不会因为养父母是马来西亚公民,就自动创造孩子的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决定国籍的最高法律依据仍然是联邦宪法。

换句话说,《1952年领养法令》不能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如果宪法规定一个人是否自动成为公民取决于出生时的特定条件,那么普通法律所赋予的领养关系,就不能自行扩大这些宪法条件。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张领养令并不是解决国籍问题的“终点”。很多养父母可能认为,只要领养程序合法完成,孩子就已经获得与亲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所有法律身份。但在公民身份问题上,这个理解并不正确。

更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身份危机一开始其实可以避免。

如果当年在出生登记时,养父母如实说明孩子并非亲生,而是准备通过合法程序领养,那么后续的法律问题可能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处理。相反,把养父母登记成亲生父母,虽然当时看似省去了手续上的麻烦,却最终导致孩子的出生登记出现严重问题,并在12年后申请MyKad时引爆。

因此,对于准备领养孩子的家庭而言,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千万不要为了方便,在出生登记文件上虚报亲生父母身份。

孩子的出生登记、亲生父母资料、国籍以及领养身份,都是不同的法律问题。错误的出生登记并不会自动让孩子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反而可能在孩子日后申请MyKad、护照或其他政府文件时引发更严重的身份调查。

那么,合法领养的无国籍儿童是否就完全没有其他途径?

并不是。

上诉庭在判决中指出,申请人不应只执着于要求孩子通过“法律运作”(operation of law)自动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童,可以考虑通过联邦宪法第15A条文所提供的途径,向内政部长申请注册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这意味着,“领养”与“公民身份申请”应当被视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步骤。 完成合法领养,是为了确立孩子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则必须根据联邦宪法所规定的适当途径另行处理。

Pang Wee See一案最值得家长记住的,并不是 “领养不能让孩子成为公民” 这么简单,而是:领养令不会自动改变孩子出生时的国籍法律事实。

对于准备领养孩子的家庭,正确做法不是通过虚假出生登记来“简化”程序,而是从一开始就确保出生登记真实准确,并尽早处理领养、国籍及身份问题。因为孩子的身份问题如果一直拖到12岁申请MyKad时才被发现,原本可以及早处理的问题,可能已经演变成一场复杂的国籍诉讼。

对一个孩子而言,一个合法的家庭固然重要,但一个清晰、合法并能够延续到成年的人身身份,同样重要。

相关文章

收到BSK调查信才发现:养了12年的孩子,突然变成穆斯林

收到BSK调查信才发现:养了12年的孩子,突然变成穆斯林

案件中的夫妻都是华人,双方年纪接近40岁时仍然没有孩子,一直希望能够拥有自己的孩子。后来,在朋友介绍下,他们认识了一名年轻的马来女子。当时这名女子未婚生下孩子,并将孩子交给这对夫妇抚养。对于一对长期渴望孩子的夫妻而言,能够突然拥有一个孩子,自然把孩子视为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当时他们并不了解其中涉及的宗教、出生登记以及法律问题,也没有意识到穆斯林母亲所生的孩子,会进一步涉及穆斯林身份以及非穆斯林家庭抚养方面的法律问题。
中国(外国)出生的孩子,没有马来西亚报生纸,也能在马来西亚合法领养吗?

中国(外国)出生的孩子,没有马来西亚报生纸,也能在马来西亚合法领养吗?

一对马来西亚夫妇,因为长期照顾一名在中国出生的女孩,决定正式通过法律程序把她领养为自己的孩子。然而,当他们满怀希望向法院申请领养令时,却因为一个看似简单、却极具争议的程序问题,被地庭驳回申请。案件最终上诉至槟城高等法院,而高等法院的判决,也重新厘清了外国出生儿童在马来西亚申请领养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没有马来西亚出生证,是否就意味着孩子无法被合法领养?
养了20年的孩子,为什么直到19岁申请领养,法院还是说 “不可以” ?

养了20年的孩子,为什么直到19岁申请领养,法院还是说 “不可以” ?

一名孩子从一个月大开始,就一直由同一个家庭抚养长大。他在这个家庭里生活了整整20年,接受的是华人的文化、习俗和家庭教育。对养母而言,这个孩子早已是自己的家人。然而,当她终于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正式领养这个孩子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并不是简单的手续问题,而是一道几乎无法跨越的法律门槛。 案件中的PEN是一名57岁的寡妇,同时也是一名商人,本身已经育有7名孩子。大约20年前,她家中的一名印尼籍女佣生下了一名男婴KAL。根据PEN的说法,女佣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离开,此后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养了12年的孩子,办MyKad时才发现是“无国籍”:领养真的等于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吗?

养了12年的孩子,办MyKad时才发现是“无国籍”:领养真的等于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吗?

想象一下,一对夫妻含辛茹苦抚养一个孩子12年,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直到孩子年满12岁,准备前往国民登记局(NRD)申请MyKad时,父母才突然被告知:这个孩子的公民身份出现问题,甚至可能被视为无国籍人士。对于一个从小在马来西亚成长的孩子来说,这意味着未来的教育、医疗、就业、结婚以及其他日常生活,都可能面对身份上的障碍。 那么,如果孩子已经通过法院取得合法的领养令,而养父母又都是马来西亚公民,孩子是否就会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这宗案件,正好说明了为什么答案并没有这么简单。
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1岁多拿过大马护照,为什么长大后却被认定为 “非公民” ?

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1岁多拿过大马护照,为什么长大后却被认定为 “非公民” ?

一个孩子出生在怡保中央医院,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从小,他在马来西亚接种疫苗、接受教育,甚至在一岁多的时候就已经取得马来西亚护照,并曾经使用护照前往砂拉越。然而,当他8岁、就读小学二年级时,一次普通的文件补办,却让他的身份突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的出生证明上,公民身份一栏被改成了“非公民”(Bukan Warganegara)。
被遗弃在巴士站的一岁女孩,30年后为何仍无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被遗弃在巴士站的一岁女孩,30年后为何仍无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本案其中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这名女孩当年被发现时究竟多大。根据警方报告,她被发现时大约一岁半;后来进行的医疗评估则认为她大约一岁。这个年龄上的差异,在一般人的眼中可能并不重要,但在宪法下却可能成为决定公民身份的关键。 联邦宪法第二附录第19B条文针对被遗弃的新生儿设有一项重要的推定机制。简单来说,如果一名新生儿被发现遭到遗弃,法律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其母亲为当地居民,从而帮助解决弃婴无法确认亲生父母身份的问题。对许多弃婴而言,这项规定可能成为取得公民身份的重要法律保障。
养了12年的女儿,为什么一办MyKad就被质疑不是公民?

养了12年的女儿,为什么一办MyKad就被质疑不是公民?

如果一名孩子从小就在马来西亚长大,拥有一张印有“Warganegara”(公民)字样的出生证,并由同一个家庭抚养了整整12年,那么父母自然会认为孩子的身份已经确定。然而,本案却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撼的现实:当孩子在2013年申请MyKad时,仅仅因为她的肤色和五官特征与出生证上登记的母亲明显不同,JPN便对她的出生登记产生怀疑,而这次看似普通的身份证申请,最终揭开了隐藏超过十年的身世问题。
有公民报生纸,却在12岁办理MyKad时失去公民身份:一宗 “虚假出生登记” 引发的国籍案件

有公民报生纸,却在12岁办理MyKad时失去公民身份:一宗 “虚假出生登记” 引发的国籍案件

本案涉及一名于2009年在雪兰莪巴生一家医疗中心出生的男婴LWO。孩子出生时,一对马来西亚夫妇在办理出生登记时作出了一个关键但错误的决定:他们向登记当局谎称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基于这项虚假登记,孩子随后取得了一张标明“Warganegara”(公民)的出生证,并在马来西亚以公民身份生活了12年。
22岁才发现身份出了问题:出生证、MyKad与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法律警示

22岁才发现身份出了问题:出生证、MyKad与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法律警示

如果一个人在马来西亚出生,从小持有马来西亚出生证,12岁领取MyKad,后来顺利完成学业甚至大学毕业,大多数人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人的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已经确定。然而,Elaine Leong Ee Ling(以下简称“E女士”)的案件却说明,一个人从小拥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不一定意味着其出生登记及国籍身份在法律上永远不会受到质疑。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Welcome to Edward Ng & Partners! Click to consult with our lawyer! 欢迎来到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点击联系我们的律师
//
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Divorce, Child Adoption, Will, Probate & LA, CIPAA, Civil & Corporate Litigation, Debt Recovery, Defamation, Tax Law.
Consult Lawyer 咨询律师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