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汇编判例和未汇编判例
(Reported & Unreported Case Law)

懒人包

护照、MyKid样样齐全,却被判非公民?非婚生子女公民权案的"血泪教训 全盘皆输 "

护照、MyKid样样齐全,却被判非公民?非婚生子女公民权案的"血泪教训 全盘皆输 "

护照、MyKid样样齐全,却被判非公民?非婚生子女公民权案的”血泪教训 全盘皆输 “: ❌ 宪法第15A条(特别保护)只适用于21岁以下,成年后已无法使用 ❌ 即使从小有护照、MyKid、疫苗记录,法院仍认定:行政失误≠公民权 ✅ 唯一出路:根据宪法第19条,申请归化/入籍(Naturalisation) 需证明在大马居住足够长时间,向政府提交行政申请…
孩子21岁后,拿公民权的法律途径?

孩子21岁后,拿公民权的法律途径?

孩子21岁后,拿公民权的法律途径? 📖案件背景 – G女士(约30岁),1岁时在巴士站被遗弃,后被本地夫妇合法领养 – 上诉庭驳回其公民权申请,因被发现时已1岁,非“新生儿” ⚖️ 三大法律真相 1️⃣ 一岁之差,天壤之别(宪法附录二第19B条):只有被遗弃的**新生儿**才能自动推定为大马公民,1岁已不适用…
12岁女儿报生纸突变“无本地身份”?详解!

12岁女儿报生纸突变“无本地身份”?详解!

办理身份证时因相貌与肤色引疑,12年的“公民”假象瞬间崩塌。还原 2001 年那个下午,好心收留印尼籍女子的新生儿,找“老婆婆”虚报资料埋下巨祸。报生纸的三次变色。举证责任归谁?宪法中的“父母”指谁?为什么私下接手不属于“弃婴条款(Section 19B)”?
养父一句谎言,换来假报生纸?领养国籍案血泪教训

养父一句谎言,换来假报生纸?领养国籍案血泪教训

1996年11月,养父母在柔佛一个夜市从熟人口中得知有初生女婴被遗弃,随后在昔加末一间屋子里付了RM500″酬劳”接手孩子,并在同年12月向GEMAS警亭谎报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办出了第一张公民报生纸。 2018年,22岁E女士更新身份证时,大马卡被扣、报生纸注销,身份变“尚未确定”
报生纸被改为“非本公民”?领养孩子身份案的"血泪教训"深度拆解

报生纸被改为“非本公民”?领养孩子身份案的"血泪教训"深度拆解

孩子出生时,报生纸上留下了不实资料。这份资料没有被拆穿,让孩子在往后长达12年的时间里,一直以为自己拥有稳定的本地身份,直到身份隐患被引爆的那一天。12岁去UTC办理身份证(MyKad)时,JPN官员因资料存疑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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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Divorce, Child Adoption, Will, Probate & LA, CIPAA, Civil & Corporate Litigation, Debt Recovery, Defamation, Tax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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