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
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Edward Ng & Partners)因其卓越的法律服务和致力于为客户取得杰出成果而备受赞誉。本所荣获2026年ALB马来西亚法律大奖 “年度争议解决精品律师事务所”类别的提名!
在当今快节奏的数字媒体环境中,一句错误或有害的言论可以迅速传播,并对个人或组织造成严重影响。Edward Ng & Partners 的诽谤团队致力于帮助客户在马来西亚保护声誉,以及在面对诽谤指控时提供强有力的防御。
何谓马来西亚的诽谤?
在马来西亚,诽谤既涉及民事诉讼(赔偿名誉损失),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民事诽谤主要由《1957年诽谤法令》(Defamation Act 1957)管辖。
刑事诽谤则根据《刑事法典》相关条款处理。
诽谤通常有两种形式:
文字诽谤(Libel) — 以文字、出版物或其他永久形式发表的诽谤性言论。
口头诽谤(Slander) — 以言语或短暂形式表达的诽谤性言论。
要成功提出民事诽谤诉讼,必须证明:
言论已向第三方传播;
该言论指的是原告;
言论是诽谤性的,即倾向于降低原告在公众眼中的声誉。
同时,被告可提出若干抗辩,例如:事实为真(证实)、合理评论(fair comment)、特权(privilege)等。
民事诽谤的诉讼时效通常为自发表之日起六年。
我们提供的服务
Edward Ng & Partners 在诽谤领域提供全面服务,涵盖 原告方(即名誉被侵害方)和 被告方(即被控诽谤方),包括但不限于:
诉前建议与风险评估
分析某言论是否可能构成诽谤。
帮助客户了解其潜在责任(无论其为个人、出版者,或网络平台)。
识别管辖权问题及可能适用的抗辩。
就发布内容前的合规与风险管理提供建议。
名誉管理及缓解策略
为原告评估声誉损害,并规划回应策略(如公开道歉、澄清、更正等)。
为被告/出版方提供就撤稿或和解请求的处理建议,以及如何限制进一步的声誉损害。
起草停止侵权函(cease‑and‑desist)、下架请求、诉前沟通信函。
针对线上内容提供 takedown(下架)和临时禁令策略。
民事诽谤诉讼与抗辩
如果您是原告:代理启动诽谤诉讼,争取赔偿与禁令。
如果您是被告:为您辩护,分析可用抗辩方式,建议和解策略,并代表您出庭。
起草诉状、处理开示(discovery)程序、制定庭审策略。
协助评估与主张赔偿,包括名誉损失、实际经济损失、加重性或惩罚性赔偿等。
刑事诽谤与媒体法律支持
就可能引发刑事诽谤责任的言论提供法律意见。
支持媒体机构、数字平台和出版者进行事前审查(pre‑publication review),制定内容合规政策。
线上与社交媒体诽谤
针对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群组等平台上的诽谤性言论提供法律处理建议。
协助追查匿名发帖者、申请披露命令(compel disclosure)、寻求下架/禁令。
分析跨境(例如内容上传地与访问地不同)和平台中介(intermediary)责任问题。
为什么选择我们?
我们在民事诉讼和媒体/网络法律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深刻理解马来西亚诽谤法及其在数字媒体时代的复杂性。
我们的策略注重法律效果和声誉管理,帮助客户实现既合情理又高效的解决方案。
提供清晰务实的建议和透明的收费方式,适合个人、高净值客户、企业、出版机构或网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