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罪行与洗钱
白领罪行与洗钱:每一位个人和企业主都应该知道的事
一、什么是白领罪行?
白领罪行,又称商业罪行,是指以谋取金钱利益为目的、不涉及暴力的罪行,通常发生在商业、专业或金融环境中。常见的例子包括欺诈、背信、贪污、投资骗案、网络诈骗和逃税。
与其他罪行不同,白领罪行主要是为了钱。犯案的人通常希望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隐藏、转移或花掉这些犯罪所得,而这正是洗钱出现的地方。
在马来西亚,洗钱本身就是《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13号法令,一般简称为AMLA)下的严重罪行。许多商业罪行都被列为AMLA下的「严重罪行」。这意味着,涉及商业罪行的人,除了可能因原本的罪行被控之外,还可能另外面对洗钱控罪。他的款项和财产也可能被冻结、扣押,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在没有刑事定罪的情况下被永久充公。
二、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把犯罪所得的款项包装成来自合法来源的过程,让这些钱可以被花费、投资或储蓄,而不会引起当局的注意。
产生这些款项的原本罪行称为「上游罪行」,而事后隐藏或处理这些款项的行为,则是另一项独立的洗钱罪。
三、洗钱的三个阶段
洗钱一般被形容为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放置,即把非法款项带进金融体系,例如把现金存入银行户口,或用这些钱购买资产。
第二个阶段是分层,即透过一连串交易转移款项,例如在多个户口、公司或国家之间转帐,使其来源难以追查。
第三个阶段是整合,即款项以看似「干净」的面貌回到经济体系,例如用来购买产业、奢侈品,或投资于生意。
四、马来西亚规管洗钱的法律
主要的法律是AMLA。它订明洗钱罪,对某些企业和专业人士施加举报责任,并赋予当局广泛的权力,可调查、冻结、扣押和充公财产。
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也受到国际标准的影响,其中包括金融行动特别组织(FATF)和亚太反洗钱组织的标准。这些组织负责监察各国如何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五、什么情况下构成洗钱罪?
根据AMLA第4条,一个人如果以各种方式处理非法活动的收益,即属洗钱。这些方式包括收取、持有、转移、转换、使用或处置这类款项或财产、把它们带进或带出马来西亚,或隐藏其真实性质、来源、所在地或拥有权。
重要的是,一个人不必是犯下原本罪行的人。只要他在明知或有理由相信款项来自非法活动的情况下处理了这些钱,就已足够。即使一个人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合理步骤查明款项是否干净,也可能被追究。
此外,控方也无须先取得原本罪行的定罪,才能提控某人洗钱。
刑罚十分严厉。根据第4条被定罪的人,可能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涉及款项五倍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六、谁必须举报可疑交易?
AMLA对「报告机构」施加特别的责任。这些机构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某些专业人士和企业,例如律师、会计师、公司秘书、持牌赌场,以及贵金属和宝石商。
报告机构必须识别并核实客户、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并设有内部合规计划。当交易看似可疑时,它们必须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AMLA下的主管当局)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报告一经提交,向客户或任何其他人「通风报信」,透露已作出举报或调查正在进行,即属犯罪。
七、AMLA调查是如何进行的?
洗钱案件可由主管当局,以及皇家马来西亚警察、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内陆税收局和皇家关税局等执法机构调查。
调查人员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进入和搜查处所、扣押文件和记录、传召人士问话,并要求他们提供资料或交出文件。被传召录取口供的人应该合作,阻挠调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本身也可能构成犯罪。
洗钱也是一项可逮捕罪行,这意味着嫌疑人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被逮捕。
八、冻结和扣押财产
AMLA调查最直接的影响之一,就是财产被冻结或扣押。
根据第44条,如果怀疑财产(包括银行户口内的款项)与罪行有关,调查人员可以将其冻结。冻结令会使拥有人无法提取、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财产。法令也提供了途径,让冻结令可以被更改或撤销。
当局也可以扣押动产,例如现金、车辆和珠宝;存放在金融机构的款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甚至整间生意。如果财产位于马来西亚境外,总检察长可向高庭申请命令,禁止任何人处置该财产。
财产一旦被扣押,任何处置行为都属无效。实际上,在扣押持续期间,拥有人不能出售、转让或抵押该财产。法令也对扣押设有时间限制,如果期限届满后当局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扣押可能失效。
九、充公:永久失去财产
冻结和扣押都是暂时性的措施,而充公则意味着财产被联邦政府永久接管。
充公有两种途径。根据第55条,当某人被提控并被定罪时,法院可以下令充公。
根据第56条,即使没有任何人被控罪,总检察长也可以向高庭申请充公,这称为民事充公。它针对的是财产本身,而不是拥有人是否有罪。法院只需根据相对可能性衡量而信纳即可,这个标准比刑事案件的「毫无合理怀疑」低。
这意味着,一个人即使从未被控任何罪行,也可能失去财产。法令还规定,充公令不会仅仅因为某人后来被判无罪而受到影响。
十、保障无辜的第三方
法律明白,无辜的人可能会受到充公申请的影响。根据第61条,当局会在宪报刊登通告,呼吁任何声称对该财产拥有权益的人出面,说明为何不应将其充公。
第三方,例如真正的买家或持有该财产抵押的银行,如果能够证明(除其他事项外)自己是本着善意行事、对该财产拥有合法权益,而且不知道也没有理由怀疑该财产与罪行有关,便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条件相当严格,而且必须全部满足。
十一、罪行的和解
在某些情况下,AMLA下的罪行可以和解(compound),也就是当事人缴付一笔款项,以代替被提控。这笔款项不得超过该罪行最高罚款的50%,而且和解须取得总检察长的同意。和解款项一经缴付,就不会再就该罪行提出进一步的检控。
十二、给公众的实用教训
许多普通的马来西亚人在不知不觉中牵涉到洗钱。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为了一点小小的佣金,而让别人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口。这类户口常被称为「钱骡户口」,经常被用来收取骗案的赃款。即使户口持有人不知道骗案的细节,仍可能面对调查、户口被冻结,甚至被提控。
因此,公众切勿出借、出租或出售自己的银行户口、提款卡或网上银行登入资料,并应小心提防陌生人转来的大额或来历不明的款项。
企业主应妥善保存收入和交易的记录、清楚知道自己的客户和生意伙伴是谁,并留意不寻常的付款安排。
如果你收到当局的通知、被传召录取口供,或发现自己的银行户口或财产被冻结或扣押,应尽快寻求法律意见。你也应避免转移、隐藏或处置任何受影响的财产,并收集能够证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文件。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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