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罪行與洗錢
白領罪行與洗錢:每一位個人和企業主都應該知道的事
深入解析馬來西亞白領罪行與洗錢法令(AMLA)。了解錢騾戶口風險、銀行戶口凍結、財產扣押與民事充公程序,幫助個人與企業主掌握關鍵法律風險與因應策略。
一、什麼是白領罪行?
白領罪行,又稱商業罪行,是指以謀取金錢利益為目的、不涉及暴力的罪行,通常發生在商業、專業或金融環境中。常見的例子包括欺詐、背信、貪污、投資騙案、網絡詐騙和逃稅。
與其他罪行不同,白領罪行主要是為了錢。犯案的人通常希望在不引人注意的情況下,隱藏、轉移或花掉這些犯罪所得,而這正是洗錢出現的地方。
在馬來西亞,洗錢本身就是《2001年反洗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613號法令,一般簡稱為AMLA)下的嚴重罪行。許多商業罪行都被列為AMLA下的「嚴重罪行」。這意味著,涉及商業罪行的人,除了可能因原本的罪行被控之外,還可能另外面對洗錢控罪。他的款項和財產也可能被凍結、扣押,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在沒有刑事定罪的情況下被永久充公。
二、什麼是洗錢?
洗錢是指把犯罪所得的款項包裝成來自合法來源的過程,讓這些錢可以被花費、投資或儲蓄,而不會引起當局的注意。
產生這些款項的原本罪行稱為「上游罪行」,而事後隱藏或處理這些款項的行為,則是另一項獨立的洗錢罪。
三、洗錢的三個階段
洗錢一般被形容為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個階段是放置,即把非法款項帶進金融體系,例如把現金存入銀行戶口,或用這些錢購買資產。
第二個階段是分層,即透過一連串交易轉移款項,例如在多個戶口、公司或國家之間轉帳,使其來源難以追查。
第三個階段是整合,即款項以看似「乾淨」的面貌回到經濟體系,例如用來購買產業、奢侈品,或投資於生意。
四、馬來西亞規管洗錢的法律
主要的法律是AMLA。它訂明洗錢罪,對某些企業和專業人士施加舉報責任,並賦予當局廣泛的權力,可調查、凍結、扣押和充公財產。
馬來西亞的法律框架也受到國際標準的影響,其中包括金融行動特別組織(FATF)和亞太反洗錢組織的標準。這些組織負責監察各國如何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五、什麼情況下構成洗錢罪?
根據AMLA第4條,一個人如果以各種方式處理非法活動的收益,即屬洗錢。這些方式包括收取、持有、轉移、轉換、使用或處置這類款項或財產、把它們帶進或帶出馬來西亞,或隱藏其真實性質、來源、所在地或擁有權。
重要的是,一個人不必是犯下原本罪行的人。只要他在明知或有理由相信款項來自非法活動的情況下處理了這些錢,就已足夠。即使一個人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沒有採取合理步驟查明款項是否乾淨,也可能被追究。
此外,控方也無須先取得原本罪行的定罪,才能提控某人洗錢。
刑罰十分嚴厲。根據第4條被定罪的人,可能面對最高15年的監禁,以及不少於涉及款項五倍或500萬令吉(以較高者為準)的罰款。
六、誰必須舉報可疑交易?
AMLA對「報告機構」施加特別的責任。這些機構包括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某些專業人士和企業,例如律師、會計師、公司秘書、持牌賭場,以及貴金屬和寶石商。
報告機構必須識別並核實客戶、妥善保存交易記錄,並設有內部合規計劃。當交易看似可疑時,它們必須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AMLA下的主管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報告一經提交,向客戶或任何其他人「通風報信」,透露已作出舉報或調查正在進行,即屬犯罪。
七、AMLA調查是如何進行的?
洗錢案件可由主管當局,以及皇家馬來西亞警察、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內陸稅收局和皇家關稅局等執法機構調查。
調查人員擁有廣泛的權力,可以進入和搜查處所、扣押文件和記錄、傳召人士問話,並要求他們提供資料或交出文件。被傳召錄取口供的人應該合作,阻撓調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本身也可能構成犯罪。
洗錢也是一項可逮捕罪行,這意味著嫌疑人可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被逮捕。
八、凍結和扣押財產
AMLA調查最直接的影響之一,就是財產被凍結或扣押。
根據第44條,如果懷疑財產(包括銀行戶口內的款項)與罪行有關,調查人員可以將其凍結。凍結令會使擁有人無法提取、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財產。法令也提供了途徑,讓凍結令可以被更改或撤銷。
當局也可以扣押動產,例如現金、車輛和珠寶;存放在金融機構的款項;土地和房屋等不動產;甚至整間生意。如果財產位於馬來西亞境外,總檢察長可向高庭申請命令,禁止任何人處置該財產。
財產一旦被扣押,任何處置行為都屬無效。實際上,在扣押持續期間,擁有人不能出售、轉讓或抵押該財產。法令也對扣押設有時間限制,如果期限屆滿後當局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扣押可能失效。
九、充公:永久失去財產
凍結和扣押都是暫時性的措施,而充公則意味著財產被聯邦政府永久接管。
充公有兩種途徑。根據第55條,當某人被提控並被定罪時,法院可以下令充公。
根據第56條,即使沒有任何人被控罪,總檢察長也可以向高庭申請充公,這稱為民事充公。它針對的是財產本身,而不是擁有人是否有罪。法院只需根據相對可能性衡量而信納即可,這個標準比刑事案件的「毫無合理懷疑」低。
這意味著,一個人即使從未被控任何罪行,也可能失去財產。法令還規定,充公令不會僅僅因為某人後來被判無罪而受到影響。
十、保障無辜的第三方
法律明白,無辜的人可能會受到充公申請的影響。根據第61條,當局會在憲報刊登通告,呼籲任何聲稱對該財產擁有權益的人出面,說明為何不應將其充公。
第三方,例如真正的買家或持有該財產抵押的銀行,如果能夠證明(除其他事項外)自己是本著善意行事、對該財產擁有合法權益,而且不知道也沒有理由懷疑該財產與罪行有關,便可能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些條件相當嚴格,而且必須全部滿足。
十一、罪行的和解
在某些情況下,AMLA下的罪行可以和解(compound),也就是當事人繳付一筆款項,以代替被提控。這筆款項不得超過該罪行最高罰款的50%,而且和解須取得總檢察長的同意。和解款項一經繳付,就不會再就該罪行提出進一步的檢控。
十二、給公眾的實用教訓
許多普通的馬來西亞人在不知不覺中牽涉到洗錢。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為了一點小小的佣金,而讓別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口。這類戶口常被稱為「錢騾戶口」,經常被用來收取騙案的贓款。即使戶口持有人不知道騙案的細節,仍可能面對調查、戶口被凍結,甚至被提控。
因此,公眾切勿出借、出租或出售自己的銀行戶口、提款卡或網上銀行登入資料,並應小心提防陌生人轉來的大額或來歷不明的款項。
企業主應妥善保存收入和交易的記錄、清楚知道自己的客戶和生意夥伴是誰,並留意不尋常的付款安排。
如果你收到當局的通知、被傳召錄取口供,或發現自己的銀行戶口或財產被凍結或扣押,應盡快尋求法律意見。你也應避免轉移、隱藏或處置任何受影響的財產,並收集能夠證明款項合法來源的文件。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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