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父親是馬來西亞公民、1歲多拿過大馬護照,為什麼長大後卻被認定為 “非公民” ?

一個孩子出生在怡保中央醫院,父親是馬來西亞公民。從小,他在馬來西亞接種疫苗、接受教育,甚至在一歲多的時候就已經取得馬來西亞護照,並曾經使用護照前往砂拉越。然而,當他8歲、就讀小學二年級時,一次普通的文件補辦,卻讓他的身份突然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原本的出生證明上,公民身份一欄被改成了“非公民”(Bukan Warganegara)。

父親是馬來西亞公民、1歲多拿過大馬護照,為什麼長大後卻被認定為 “非公民” ? Read More »

養了12年的孩子,辦MyKad時才發現是「無國籍」:領養真的等於自動獲得馬來西亞國籍嗎?

想像一下,一對夫妻含辛茹苦撫養一個孩子12年,一直把他當成自己的親生骨肉。直到孩子年滿12歲,準備前往國民登記局(NRD)申請MyKad時,父母才突然被告知:這個孩子的公民身分出現問題,甚至可能被視為無國籍人士。對於一個從小在馬來西亞成長的孩子來說,這意味著未來的教育、醫療、就業、結婚以及其他日常生活,都可能面對身分上的障礙。那麼,如果孩子已經透過法院取得合法的領養令,而養父母又都是馬來西亞公民,孩子是否就會自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這宗案件,正好說明了為什麼答案並沒有這麼簡單。

養了12年的孩子,辦MyKad時才發現是「無國籍」:領養真的等於自動獲得馬來西亞國籍嗎? Read More »

被遺棄在巴士站的一歲女孩,為何30年後仍無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

本案其中一個最關鍵的問題,是這名女孩當年被發現時究竟多大。根據警方報告,她被發現時大約一歲半;後來進行的醫療評估則認為她大約一歲。這個年齡上的差異,在一般人的眼中可能並不重要,但在憲法下卻可能成為決定公民身分的關鍵。聯邦憲法第二附錄第19B條文針對被遺棄的新生兒設有一項重要的推定機制。簡單來說,如果一名新生兒被發現遭到遺棄,法律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推定其母親為當地居民,從而幫助解決棄嬰無法確認親生父母身份的問題。對許多棄嬰而言,這項規定可能成為取得公民身分的重要法律保障。

被遺棄在巴士站的一歲女孩,為何30年後仍無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 Read More »

養了12年的女兒,為什麼一辦MyKad就被質疑不是公民?

如果有一個孩子從小就在馬來西亞長大,擁有一張印有「Warganegara」(公民)字樣的出生證,並由同一個家庭撫養了整整12年,那麼父母自然會認為孩子的身份已經確定。然而,本案卻揭示了一個令人震撼的現實:當孩子在2013年申請MyKad時,僅僅因為她的膚色和五官特徵與出生證上登記的母親明顯不同,JPN便對她的出生登記產生懷疑,而這次看似普通的身份證申請,最終揭開了隱藏超過十年的身世問題。

養了12年的女兒,為什麼一辦MyKad就被質疑不是公民? Read More »

有公民報生紙,卻在12歲辦理MyKad時失去公民身分:一宗 「虛假出生登記」 引發的國籍案件

本案涉及一名於2009年在雪蘭莪巴生一家醫療中心出生的男嬰LWO。當孩子出生時,一對馬來西亞夫婦在辦理出生登記時作出了一個關鍵但錯誤的決定:他們向登記當局謊稱自己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基於這份虛假登記,孩子隨後取得了一張標明「Warganegara」(公民)的出生證,並在馬來西亞以公民身分生活了12年。

有公民報生紙,卻在12歲辦理MyKad時失去公民身分:一宗 「虛假出生登記」 引發的國籍案件 Read More »

直到22歲才發現馬來西亞IC被取消:領養小孩的馬來西亞父母需要關注的法律風險

如果一個人在馬來西亞出生,從小持有馬來西亞出生證,12歲領取MyKad,後來順利完成學業甚至大學畢業,大多數人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個人的馬來西亞公民身份已經確定。然而,Elaine Leong Ee Ling(以下簡稱「E女士」)的案件卻說明,一個人從小擁有的身份證明文件,並不一定意味著其出生登記及國籍身份在法律上永遠不會受到質疑。

直到22歲才發現馬來西亞IC被取消:領養小孩的馬來西亞父母需要關注的法律風險 Read More »

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12年的幸福,一通電話就變了調,華人夫婦好不容易求得一個孩子,為何在孩子辦身分證的那一天,人生突然天翻地覆?案情回顧,夫妻倆年近40求子心切,經朋友介紹收養一名未婚先孕馬來女孩所生的嬰兒,圖方便直接虛報為親生子女,安穩度過12年。破綻浮現,孩子辦MyKad時,櫃檯官員察覺孩子樣貌與”父母”出生證明不符,案件被轉介到BSK(國民登記局調查部門)。

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Read More »

繁體 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民身份立法由《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管轄,主要透過 血統主義 原則運作,但根據孩子是在新加坡境內還是境外出生,有不同的要求。在新加坡境外出生的人,如果在孩子出生時父母至少一方為新加坡公民,則可透過血統取得新加坡公民身分。

繁體 新加坡 Read More »

繁體 澳門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由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 管轄。根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父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有權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同樣,根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其在中國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在該父母已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後出生,亦為永久性居民。

繁體 澳門 Read More »

繁体 香港

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該地區沒有自己的國籍法。相反,香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所確立的「一國兩制」概念運作。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及附件三,中國的多項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中國的《國籍法》自1997年起適用於香港。因此,在香港出生的孩子透過相同的血統主義結構獲得國籍,即在該領土內出生且父母至少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孩子獲得公民身份。只要在境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父母一方未定居國外,且孩子出生時未獲得其他國籍,該孩子即為公民。中國的國籍立法未對無國籍人提供定義。

繁体 香港 Read More »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Welcome to Edward Ng & Partners! Click to consult with our lawyer! 欢迎来到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点击联系我们的律师
//
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Private Client Service, AMLA, SPRM Cases, Commercial Crime/White Collar Crime, Bank Negara Account Freezing, LHDN Matter, Malaysian Surrogacy Advisory, Malaysia Citizenship, Stateless Child & JPN Advisory, Child Adoption.
Consult Lawyer 咨询律师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