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離婚100問-PART 8

Q17–Q19

Question 17:
我和我丈夫已就贍養費達成共識,但離婚後如果想調整贍養費,可以嗎?
可以,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調整贍養費,必須由律師向法庭申請修改庭令,待法庭批准後,贍養費才會正式作出調整。

Question 18:
我和我丈夫已就財產分配達成共識,但離婚後如果想調整財產分配,可以嗎?
不可以。在法庭作出最終判決並正式離婚後,財產分配一般不能再作調整。

離婚100問-PART 8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7

Q15–Q16

Question 15:
我和我丈夫同意申請離婚,但我不想讓孩子知道,可以嗎?
可以。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一般毋須孩子出庭,亦毋須讓孩子知道父母正在辦理離婚。

Question 16:
我和我丈夫離婚後,仍然想繼續一起居住,可以嗎?
可以。雙方可以因輪流或共同照顧孩子,或希望繼續給予孩子完整家庭的感覺,而於離婚後繼續共同居住。

離婚100問-PART 7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5

Question 12:
如果我和我丈夫其中一方無法出庭,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無法出席的一方可由律師準備申請豁免出庭的文件,並在監誓員面前簽署後,由律師提交法庭申請。

Question 14:
如果我或我丈夫其中一方是外國人,而且看不懂馬來文,我們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只需先通知律師其中一方不懂馬來文,並安排持牌翻譯員陪同,在監誓員面前翻譯文件內容後,再由該方簽署文件即可。

離婚100問-PART 5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6

Question 13:
離婚申請提交法庭後,法庭安排的聆訊日期剛好我和我丈夫其中一方需要出國或到外地,離婚申請還可以繼續嗎?
可以。無法出席的一方可由律師準備申請豁免出庭的文件,並在監誓員面前簽署後提交法庭。另外,一般亦可以由律師致函法庭申請更改聆訊日期,或申請以 Zoom 方式進行聆訊。

離婚100問-PART 6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4

Question 9:
離婚申請需要多久才會生效?
一般情況下約需3個月,不過亦可以另外向法庭申請即時生效。

Question 10:
離婚申請是否需要雙方都見律師?
是的,雙方都必須向律師提供資料,由律師準備離婚申請文件,再由雙方到監誓員面前簽署相關文件。

Question 11:
我和我丈夫的離婚申請,不想讓孩子上法庭,可以嗎?
一般情況下,孩子毋須出庭。只有在法庭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孩子才需要出庭。

離婚100問-PART 4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3

Q7-Q8
我需要提供什麼文件給律師準備我和丈夫的離婚申請?
一般需要提供:
結婚證書副本
孩子的出生證明副本(如有孩子)
房屋買賣合約或地契副本(如離婚條件涉及房產安排)
銀行戶口資料(如涉及贍養費安排)

以及其他與個案有關的文件。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可以使用什麼理由?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並不需要特定理由,只需在申請文件中表明雙方婚姻已經破裂至無法挽回的程度即可。

離婚100問-PART 3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2

Q4-Q6
如果雙方聯名共同擁有一間房子,其中一方在離婚後不想再繳付房屋貸款,可以嗎?
離婚雙方必須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就由誰繼續承擔房屋貸款達成共識。
我丈夫在外面有第三者,但是我沒有證據證明,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並不需要提供對方通姦的證據。
我和丈夫想申請離婚,是不是一定要先進行調解?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一般不需要先進行調解程序。

離婚100問-PART 2 Read More »

離婚100問-PART 1

Q1-Q3
申請離婚需要上法庭嗎?還是只是去律師樓簽名就可以?
離婚申請在律師樓簽署文件後,雙方仍需出席法庭完成離婚程序。
如果我不想見到對方但是想要離婚,有可能嗎?
你可以選擇不同日期到律師樓簽署離婚同意書,但在法庭程序中,雙方通常仍需一同出席。
可以先同意離婚,之後才決定離婚條件(例如孩子撫養權、贍養費等)嗎?
不可以先同意離婚,再決定條件。離婚申請時,所有離婚相關條件都必須事先達成共識並確定。

離婚100問-PART 1 Read More »

公民權法庭案件近況

途徑一:JPN 櫃檯申請(常規途徑)

辦理地點

州 JPN 總部,或 Putrajaya 的 JPN 總部。

辦理週期

提交後沒有主動權,目前平均需要等待 2 至 3 年。

失敗對策

如果被拒絕(Reject),沒有其他申訴管道,只能準備資料重新提交申請。

途徑二:法庭訴訟(司法覆核/法庭頒布)

適用情況:

在櫃檯等待多年仍無結果,或遭遇多次不合理拒絕後,父母選擇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檢討內政部決定的合理性,或直接請求法庭頒布公民權。

現實結果:

因個案而異,有人成功取得公民權,也有人最終敗訴。

公民權法庭案件近況 Read More »

戶口凍結令詳解!

【法律速記】馬來西亞哪些部門能凍結戶口?凍結令裡寫了什麼?

1. 馬來西亞哪些政府單位有權發出【凍結令】?

不僅僅是警方!

以下執法單位在調查案件期間,均有法定權力發出凍結令:

皇家警察(PDRM)
反貪污委員會(MACC)
國家銀行(BNM)
內陸稅收局(LHDN)
皇家關稅局(Customs)
移民局(Immigration)
其他依法獲授權的執法機關

2. 為什麼會收到凍結令?

原因通常是有關個人或公司名下的資產或銀行戶口,被懷疑涉及執法單位正在調查的案件。

戶口凍結令詳解! Read More »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Welcome to Edward Ng & Partners! Click to consult with our lawyer! 欢迎来到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点击联系我们的律师
//
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Divorce, Child Adoption, Will, Probate & LA, CIPAA, Civil & Corporate Litigation, Debt Recovery, Defamation, Tax Law.
Consult Lawyer 咨询律师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