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12年的幸福,一通電話就變了調,華人夫婦好不容易求得一個孩子,為何在孩子辦身分證的那一天,人生突然天翻地覆?案情回顧,夫妻倆年近40求子心切,經朋友介紹收養一名未婚先孕馬來女孩所生的嬰兒,圖方便直接虛報為親生子女,安穩度過12年。破綻浮現,孩子辦MyKad時,櫃檯官員察覺孩子樣貌與”父母”出生證明不符,案件被轉介到BSK(國民登記局調查部門)。
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Read More »
12年的幸福,一通電話就變了調,華人夫婦好不容易求得一個孩子,為何在孩子辦身分證的那一天,人生突然天翻地覆?案情回顧,夫妻倆年近40求子心切,經朋友介紹收養一名未婚先孕馬來女孩所生的嬰兒,圖方便直接虛報為親生子女,安穩度過12年。破綻浮現,孩子辦MyKad時,櫃檯官員察覺孩子樣貌與”父母”出生證明不符,案件被轉介到BSK(國民登記局調查部門)。
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Read More »
20年養育,卻換來一句「他不是你的孩子」:從孩子滿月抱回家,餵奶換尿布、教他拿筷子過年,撫養近20年,為何法庭最終還是拒絕承認這段親情PEN 訴 KAL案:高等法院如何用兩大理由,將一段充滿愛的撫養關係判定為「法律上不能領養」
撫養了20年,卻被法院拒絕承認?準備在馬來西亞領養孩子,千萬別踩這兩個致命雷區! Read More »
彭先生夫婦2001年領養棄嬰,圖方便直接登記為「親生父母」,12年後孩子辦MyKad時紙包不住火,才走正式領養程序補救。法律交鋒:高等法院一度判父母勝訴,為何上訴庭又推翻原判,判父母敗訴?憲法只認血緣:為什麼合法的領養令,救不回孩子的公民權
養父母必看!合法領養就能拿大馬國籍嗎?一場12年後的晴天霹靂 Read More »
9年的完美家庭,卻敗給了一張紙:養父母把中國出生的侄女接到檳城撫養9年,福利局報告零瑕疵,為何地庭還是駁回領養申請?死循環的法律條文:《1952年領養法令》第25A條文要求”替換”大馬報生紙,但孩子是在中國出生的——程序走不通,是否就代表領養注定失敗
沒有大馬報生紙也能合法領養?2026檳城高庭最新判 Read More »
H先生(印裔同胞,現年約25歲)在👶2001年出生於怡保中央醫院,爸爸是馬來西亞公民,媽媽是泰國籍。父母從未登記結婚,母親在他1歲2個月大時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他從小接種疫苗、上學,1歲多就拿到馬來西亞國際護照,還曾持護照飛去砂拉越旅遊。⚖️ 判決結果:上訴庭在 2026年6月30日 驳回了他的公民權申請,即便他從小擁有護照、MyKid號碼及疫苗記錄。
護照、MyKid樣樣齊全,卻被判非公民? Read More »
辦理身分證時因相貌與膚色引疑,12年的“公民”假象瞬間崩塌。真相大白:還原 2001 年那個下午,好心收留印尼籍女子的新生兒,找“老婆婆”虛報資料埋下巨禍。報生紙的三次變色:假報生紙(公民) ➡️ 調查更正(尚未確定) ➡️ 合法領養(定格為非公民)。
12歲女兒拿著出生紙 突然變成了 無國籍?!詳解! Read More »
G女士(現年約30歲)在1997年在彭亨州巴士站被遺棄(當時約1歲),隨後被馬來西亞印裔夫婦合法收養並撫養長大。⚖️ 判決結果:上訴庭近期駁回了她依據法律運作(Operation of Law)獲得馬來西亞公民權的申請。
孩子如果21歲之後,還有什麼法律途徑拿公民權嗎? Read More »
1996年11月,養父母在柔佛一個夜市從熟人口中得知有初生女嬰被遺棄,隨後在昔加末一間屋子裡付了RM500“酬勞”接手孩子,並在同年12月向GEMAS警亭謊報自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辦出了第一張公民報生紙。事發經過: 2018年,22歲的E女士去更新身份證時,大馬卡被扣留、報生紙被註銷,身份變成”尚未確定”(Belum Ditentukan)的無國籍狀態。判決結果: 上訴庭在2026年6月裁定E女士敗訴,無法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
養父一句謊言,換來假報生紙?領養孩子國籍案的「血淚教訓」深度拆解 Read More »
馬來西亞12年的“公民”假象:出生時在報生紙上做出的隱瞞,如何為孩子埋下長達12年的身份隱患?突生變故:12歲去UTC辦理身分證(MyKad)時,JPN官員因相貌與膚色起疑展開調查。法律重錘:養父被判罰款、身分被改“非公民”——從假報生紙到領養報生紙的三度轉變。
報生紙被改為“非公民”?領養孩子國籍案的“血淚教訓” 深度拆解 Read More »
途徑一:JPN 櫃檯申請(常規途徑)
辦理地點
州 JPN 總部,或 Putrajaya 的 JPN 總部。
辦理週期
提交後沒有主動權,目前平均需要等待 2 至 3 年。
失敗對策
如果被拒絕(Reject),沒有其他申訴管道,只能準備資料重新提交申請。
途徑二:法庭訴訟(司法覆核/法庭頒布)
適用情況:
在櫃檯等待多年仍無結果,或遭遇多次不合理拒絕後,父母選擇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檢討內政部決定的合理性,或直接請求法庭頒布公民權。
現實結果:
因個案而異,有人成功取得公民權,也有人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