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民权与无国籍小孩特辑 |
公民权法庭案件近況
🏢 途径一:JPN 柜台申请(常规途径)
📌办理地点
州 JPN 总部,或 Putrajaya 的 JPN 总部。
📌办理周期
提交后没有主动权,目前平均需要等待 2 到 3 年。
📌失败对策
如果被拒绝(Reject),没有其他申诉管道,只能准备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 途径二:法庭诉讼(司法审核/法庭颁布)
📌适用情况:
在柜台等待多年仍无结果,或遭遇多次不合理拒绝后,父母选择向法院提出司法审核,要求检讨内政部决定的合理性,或直接请求法庭颁布公民权。
📌现实结果:
因个案而异,有人成功取得公民权,也有人最终败诉。
🛡️ 法庭核心重点
📌事实依据:
拥有 DNA 鉴定报告,能够明确证明孩子与马来西亚籍父亲之间的亲生血缘关系;而且孩子自出生至今从未离开马来西亚,也从未申请或持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护照。
📌《联邦宪法》第14条第(1)(b)款及第二附表第二部分(a)及(e):
(a)凡在联邦内出生,且出生时父母其中至少一人为公民或永久居民者,依法成为公民。
(e)在联邦内出生且未取得任何其他国家公民权的人(即无国籍人士),依法自动成为公民。
📌最高法院判例(CCH案):
确立了“出生地主义”及“血统主义”原则。法院裁定,依法取得公民权属于宪法赋予的权利,政府机关并无自由裁量权可随意拒绝。
📌核心争议点:
法律上“父母”的定义是否应包括未注册结婚的亲生父亲?孩子不应因外籍母亲与马来西亚籍父亲未注册结婚,而被剥夺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 胜诉后的现实情况(赢了就能立即拿 IC 吗?)
📌通常无法直接取得:
在高庭(High Court)胜诉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完全结束,而且通常无法立即取得身份证。
📌总检察署上诉:
一般情况下,总检察署会代表政府提出上诉,并同时申请暂缓执行高庭判决,直至上诉庭作出裁决。
📌后续:
这意味着申请人仍需面对上诉庭程序,继续投入时间及律师费处理上诉及暂缓执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