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大馬報生紙也能合法領養?
2026檳城高庭最新判決,跨國領養家庭一道曙光!
📌 本期視頻核心內容
9年的完美家庭,卻敗給了一張紙:
養父母把中國出生的姪女接到檳城撫養9年,福利局報告零瑕疵,為何地庭還是駁回領養申請?
死循環的法律條文:
《1952年領養法令》第25A條文要求”替換”大馬報生紙,但孩子是在中國出生的——程序走不通,是否就代表領養註定失敗?
高庭霸氣反擊:
檳城高等法院如何推翻原判,用三大理由把”報生紙”這個死板障礙徹底打破?
立法真相大公開:
法官翻查2000年國會會議記錄,還原第25A條文當年真正的立法目的。
給準養父母的強心針:
沒有大馬報生紙,究竟還能不能領養外國出生的孩子?
⚖️ 本案 3 大核心法律突破
孩子的幸福,高於死板程序
領養法的至高原則是保護孩子的福祉。福利局報告已證實家庭充滿愛與和諧,法庭不能讓”報生紙行政複雜性”摧毀一個已繁榮近十年的家庭。
沒有大馬報生紙 ≠ 不能領養
(《1952年領養法令》第25A條文)
法官指出,當年立法是為了拿掉報生紙上”領養”字眼、保護孩子心理健康,而不是用來阻擋外國出生孩子的領養申請。國會會議記錄(Hansard)明確證實,領養法本就適用於外國出生的孩子。
沒人反駁,就是接受事實(舉證責任)
養父母在宣誓書中已清楚說明孩子在檳城”通常居住”(ordinarily resident),福利局並未提交任何反駁宣誓書,法庭因此必須接受這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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