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家庭法 | 離婚100問-PART 36
Question 98
🔹 法庭在決定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時, 會考慮孩子的意願嗎?
🔸 會, 在法庭聽取孩子的意願時, 法庭也要同時評估孩子是否到了能夠表達主見的年紀, 以及孩子的福利為至上的考量。
Question 99
🔹 如果雙方擁有一個以上孩子的話, 法庭有什麼額外的考慮因素嗎?
🔸 法庭會偏向把多名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同一方以便讓孩子在兄弟姐妹的陪同下一起成長。
Question 100
🔹 我可以在向法庭做出孩子的撫養權的申請時要求法庭做出額外的附加條件嗎?
🔸 法庭在撫養權的判決上可以附加條件, 包括:
孩子的住所, 教育甚至宗教;
讓孩子在指定時間與次數下探望另一方或另一方的家人;
讓另一方或另一方的家人擁有孩子的探視權;
禁止得到撫養權的一方把孩子帶出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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