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卻遲遲拿不到房子?LAD 賠償講解!
馬來西亞發展商逾期交房 | LAD(預定損害賠償)索賠詳解!
面對發展商逾期交房,許多買家在支付房貸的同時還需負擔房租,壓力倍增。
針對大家最關心的 LAD(Liquidated Ascertained Damages)索賠問題,我們整理了以下核心要點,助您了解自身權益:
一、什麼是 LAD?
LAD 是指「預定損害賠償」。
如果發展商未能根據買賣合約(S&P –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在規定時間內交房,買家一般可以追討這筆逾期交房賠償金。
二、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索賠?
已交房:
這是最理想的索賠時機。
交房後,具體的逾期天數清晰可見,賠償金額亦較容易計算。
未交房:
若在交房前便起訴追討整筆賠償,法院可能會認為時機尚未成熟,建議先查閱 S&P 條款。
三、索賠期限會過期嗎(Time Barred)?
索賠具有時效性,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普通逾期:
索賠期限通常從「交房日」起計算,因為從該日起,買家才能確切知道總共延遲了多久。
挑戰合約條款:
如果您是要挑戰 S&P 中原本已寫明的「延長期限條款」(例如原本應為 36 個月,合約卻寫 54 個月),時間節點會複雜得多。
若簽約多年後才想推翻相關條款,可能會被視為已超過追溯期限。
四、計算 LAD 的起始點
LAD 的計算關鍵在於 S&P 規定的交房期限與實際交房日之間的差距。
注意:
有些案件中,計算起點不只是看 S&P 簽署日期,還需參考 Booking Fee(訂金)的支付日期。
發展商不應在收取訂金後拖延簽署 S&P,並試圖規避該段期間的賠償責任。
五、發展商以 EOT 為理由拒絕賠償?
發展商常以擁有 EOT(Extension of Time,延遲交房准令)為由拒絕賠償。
但請記住:
📌 並非所有 EOT 都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買家在簽約時已明確知道延長期限,或在交房後簽署過和解協議(Settlement),後期追討可能會面臨法律障礙。
專家建議:三步保障自身權益
第一步:確認權益
只要出現逾期交房,買家通常都有權考慮提出索償。
第二步:進行個案分析
索賠期限是否已過,需視個別案件的具體事實而定。
第三步:文件最重要
所有法律立場都建立在文件證據之上。
請務必整理好以下文件,以便諮詢:
✅ 買賣合約(S&P)
✅ 訂金收據(Booking Receipt)
✅ 交房通知書(Notice of Vacant Possession)
面對逾期交房,了解您的 S&P 條款,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