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00問文章
法律文章
離婚100問-PART 36
問題 98 法庭在決定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時,會考慮孩子的意願嗎? 會,在法庭聽取孩子的意願時,法庭也要同時評估孩子是否到了能夠表達主見的年齡,以及孩子的福利為至上的考量。 問題 99 如果雙方擁有一個以上孩子的話,法庭有什麼額外的考慮因素嗎? 法庭會偏向把多名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同一方,以便讓孩子在兄弟姐妹的陪同下一起成長。 問題 100 我可以在向法庭提出孩子的撫養權申請時要求法庭做出額外的附加條件嗎? 法庭在撫養權的判決上可以附加條件,包括: 孩子的住所、教育甚至宗教; 讓孩子在指定時間與次數下探視另一方或另一方的家人; 讓另一方或另一方的家人擁有孩子的探視權; 禁止得到撫養權的一方把孩子帶出馬來西亞。
離婚100問-PART 35
Q96 我7歲以下的孩子撫養權一定會判給母親嗎? 在正常情況下,7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法庭都偏向給孩子母親,但是這不是絕對的。法庭也必須考慮其他的因素,其中孩子的利益為最主要的考量因素。其他會影響法庭把7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孩子母親的因素也包括: 母親對孩子造成身體或心理的困擾; 母親的精神狀況; 她是否是一位合格的母親(fit mother)。 Q97 法庭在決定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時,可以要求第三方提供評估報告嗎? 法庭可以下令福利部介入,然後要求福利部去訪談孩子,之後福利部就會寫出一份報告並且提交給法庭作為參考。
離婚100問-PART34
Question 94 離婚申請完成後,在什麼情況下法庭可以對之前的安排做出調整或修改 (Variation Order) 呢? 調整安排的申請局限於特定的情況,這包括錯誤引導 (misrepresentation)、錯誤理解 (mistake),或周邊環境產生了質的改變 (material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Question 95 我可以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就向法庭做出孩子的撫養權的申請嗎? 是可以的。法庭可以在任何時候對孩子的撫養權做出判決,而“任何時候”也就表示申請撫養權前並不需要事先提出離婚訴訟。
離婚100問-PART 33
Question90我怕離婚後我老公突然反悔,拒絕把房子轉讓給孩子,我可以怎麼避免這種情況呢? 可以向律師表達這方面的顧慮,並讓律師在申請書上向法庭申請,如果對方不願意簽署有關文件轉讓房子給孩子,法庭有權代替對方簽署有關文件。 當然你還可以向法庭申請caveat來鎖定那個房子,不讓他把房子轉走。
離婚100問-PART 32
Question 89 那如果我想要把房子在離婚後留給未滿18歲的孩子, 有可能嗎? 有可能會。在這種情況下法庭會需要某一方為孩子持有該房子, 並在孩子滿18歲後把房子轉讓給孩子。 Question 91 法庭給出指示要雙方共同付房子貸款, 可是我老公不肯付, 我還需要付嗎?我可以怎樣解決呢? 你可以對他開展法律行動, 說他藐視法庭。嚴重的話呢, 可能需要去坐牢的。 Question 92 房子是我和我老公聯名的, 如果要賣是否要雙方簽名呢? 可以向律師表達這一方面的顧慮並讓律師在申請書上向法庭申請給出如果對方不願意簽署有關文件賣房子的話, 法庭有權代替對方簽署有關文件。…
離婚100問-PART 31
Question 87 房子是我和我老公聯名共同擁有的, 可是一直以來都只有他在付房貸, 房子賣了我可以拿到多少呢? 這取決於法庭, 法庭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直接及間接貢獻, 以公平為原則決定分配比例。 Question 88 如果我想要把房子在離婚後留給孩子, 有可能嗎? 可以,不過孩子必須在18歲後才可以持有產業。可是在庭令裡必須寫清楚這一項要求, 這樣的話以後如果對方不遵守庭令的話,我們就可以去執行庭令。
離婚100問-PART 30
Question 84 房子是在我老公的名下的, 我也沒有供過房貸, 可是結婚後就在那間房子住到現在, 孩子也在那裡出生的。離婚後我有可能分到那間房子嗎? 是有可能的, 你是可能可以分到那間房子或者房子的一部分。至於多少部分, 就要取決於法庭和你對方對房子的貢獻。 Question 85 房子是我老公名下的, 貸款也是他名下的, 我也沒有供過房貸, 不過房子的頭期是我付的, 房子的裝潢也是我付費的, 我有可能索要到那間房子嗎? 有可能。不過這取決於法庭, 法庭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 比如你對房子的貢獻,…
離婚100問-PART 29
Question 79 在向孩子的父親索要孩子的贍養費時, 我一定要出示費用的收據嗎? 一般情況下, 除非法庭給出的安排是一定的數額, 否則都需要出示費用收據以索要孩子的贍養費。這最終還是取決於法庭給的庭令。 Question 80 如果我在向孩子的父親索要孩子的贍養費時, 孩子的父親拒絕支付, 我可以怎樣呢? 你可以對他開展法律行動, 說他藐視法庭。嚴重的話呢, 可能需要去坐牢的。 Question 81 我發現在我向法庭提出與我老公離婚的申請時我老公偷偷的變賣或轉移物業, 我可以怎樣呢? 你可以向法庭申請禁令來禁止他轉移或是變賣物業。…
離婚100問-PART 28
Question 76 如果孩子過後需要到外國求學或者基於某些原因孩子的贍養費不再足夠, 我可以再向法庭申請對孩子贍養費的數額做出調整嗎? 可以。你可以告訴你的律師, 然後律師會向法庭提出修改庭令的申請。之後呢你的律師就會把文件送達給對方, 法庭也會設定一個庭審日期,對方就會聘請律師來到法庭來答辯。 Question 77 孩子的贍養費包括孩子讀大學的費用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選擇讀大學, 孩子的大學費用就會是孩子贍養費的一部分。 Question 78 我聽說以前孩子的贍養費只會支付到孩子成年 (18 歲), 目前為止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修改呢? 在 2017…
離婚100問-PART 27
Question 73 孩子的贍養費一定是孩子的父親支付嗎? 可以是由母親支付的嗎? 在正常情況下,法庭主要都會要孩子的父親負責孩子的贍養費,除非法庭認為孩子的母親有能力負責,例如母親有工作以及她擁有一定的賺錢能力。 Question 74 在做出孩子贍養費安排時, 法庭會考慮些什麼? 法庭會在做出安排前考慮父母的經濟能力與狀況。 Question 75 除了家庭法, 我還可以用什麼法律條文向孩子的父親索要孩子的贍養費呢? 如果婚姻裡的一方不願意撫養孩子或甚至拋棄孩子,法庭可以另行於贍養法也就是《1950年已婚婦女與兒童(撫養費)法令》(Married Women and Children (Maintenance) Act…
離婚100問-PART 26
Question 69 贍養費一定是老公付給老婆嗎? 老公可以向老婆索要贍養費嗎? 是可以的,如果老公有需要。 Question 70 孩子的贍養費包括什麼費用呢? 孩子的贍養費包括生活費, 住宿, 醫藥費用, 交通費用, 教育等。 Question 71 孩子的贍養費會需要一直支付到什麼時候呢? 在家庭法第 95 條文下,除非法庭另外提供一個期限, 否則孩子的贍養費都會一直安排到成年(18…
離婚100問-PART 25
Question 65 我可以在什麼情況下索要贍養費呢? 可以在以下情況索要贍養費: 在婚姻訴訟及申請進行審判當中。 在頒發離婚或分居庭令時。 Question 66 如果我在等待離婚申請的審判前無法支付生活費,可以怎麼做呢? 可以向法庭申請臨時贍養費(interim spouse maintenance)。 Question 67 在離婚後因為某些原因,贍養費不再足夠我支付生活費,我還可以再申請調整贍養費數額嗎? 可以。離婚後法庭依然有權力對之前做出的贍養費安排做出調整。 Question 68 在法庭做出贍養費的安排時,有什麼法律準則是法庭需要考慮的嗎? 在做出贍養費的安排前,法庭會先考慮雙方的處境及需求,其中包括:…
離婚100問-PART 24
Question 60 如果我和我老公結婚後發現我老公無法完成房事,除了等兩年後申請離婚以外,我還有什麼選擇?我不想等那麼久,有其他辦法嗎? 可以向法庭申請婚姻無效庭令。 Question 61 婚姻無效庭令會不會對我們的孩子造成什麼影響呢? 婚姻無效庭令下的孩子依舊會是雙方的合法孩子。
離婚100問-PART 23
Question 57 如果我丈夫不在馬來西亞居住,我仍然可以申請嗎? 根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49(1)條文,即使另一半並非居住於馬來西亞,你仍可在以下情況申請婚姻裁判分居令: 被具有馬來西亞居籍的丈夫遺棄(即使該丈夫其後取得外國居籍)。 於提出申請前,已連續在馬來西亞居住最少兩年。 Question 58 在甚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裁判分居令? 根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54條文,法庭在決定是否批准婚姻裁判分居令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離婚100問-PART 22
Question 54 我要怎樣向法庭證明我丈夫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已遺棄我最少連續兩年? 你可以透過你們之間的聊天紀錄,或任何其他溝通紀錄,向法庭證明雙方已連續兩年以上沒有任何聯絡。 法律上的「遺棄」,是指婚姻其中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故意單方面離開共同生活。 Question 55 如果基於某些原因無法與丈夫離婚,我還有甚麼選擇? 如果暫時無法申請離婚,你仍可考慮申請婚姻裁判分居令(Judicial Separation)。
離婚100問-PART 21
Question 51 如果我成功向我丈夫的通姦對象提出起訴會怎樣?失敗了又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成功,法庭可以裁定對方向你支付賠償金。 如果敗訴,則可能需要支付對方的訟費(Costs)。 Question 52 除了通姦之外,我還可以根據什麼理由向法庭證明婚姻已經破裂,並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根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54(1)條文,其他理由包括: 配偶的行為已達致無法合理期望你繼續與其共同生活的程度。 配偶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已連續遺棄你至少兩年。 雙方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已連續分居至少兩年。
離婚100問-PART 20
Question 50 我可以用什麼證據證明我丈夫通姦? 一般而言,通姦可以透過以下幾種證據證明: 環境證據(Circumstantial Evidence) 孩子出生,而男方於女方受孕期間並沒有與女方發生接觸(用於指控女方通姦) 孩子的出生證明,而出生證明上顯示雙方為父母 從第三者感染性病 通姦一方親口承認通姦事實
離婚100問-PART 19
Question 47 我一定要有他通姦的證據才可以提出起訴嗎? 由於在這類情況下,對方一般不會承認通姦,因此最好能夠掌握通姦證據。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向法庭證明通姦時,必須令法庭相信除了通姦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可能性(Beyond Reasonable Doubt)。 Question 48 如果我丈夫是在我們分居後才通姦,我還可以向我丈夫的通姦對象提出起訴嗎? 可以。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對方是在你們的婚姻已經破裂之後才發生通姦行為,你便不能再以通姦作為理由,向法庭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離婚100問-PART 18
Question 44 如果我丈夫通姦,我還需要先與他分居兩年才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嗎?還是我可以立即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不需要先分居兩年。 只要你擁有配偶通姦的證據,就可以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不過,你必須向法庭證明: 配偶的通姦行為令你無法繼續與他共同生活。 該通姦行為已經導致你們的婚姻破裂。 Question 45 我可不可以向我丈夫的通姦對象提出起訴? 可以。
離婚100問-PART 17
Question 41 取得和解證書後,就可以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嗎? 可以。取得和解證書後,即可向法庭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Question 42 如果對方不肯到和解機構進行和解,我還會取得和解證書嗎?這會不會影響我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即使任何一方缺席和解程序,和解機構仍然可以發出和解證書,只會在證書中註明和解失敗。因此,並不會因此影響你提出單方面離婚申請。
離婚100問-PART 16
Question 40 到和解機構進行和解時會做些什麼?和解機構會怎樣為我和我丈夫進行和解? 雙方都必須出席,並給予雙方表達意見的機會。 如果和解失敗,和解機構會發出一張和解證書,並附上其認為合理的建議,當中可能包括: 贍養費安排 財產分配 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的探視權
離婚100問-PART 15
Q37–Q39 Question 37: 如果我和我丈夫不想前往和解機構進行和解,還可以提出單方面離婚呈請嗎?律師可以如何協助我? 可以。你可以先向律師說明為何不適合前往和解機構進行和解,再由律師協助你向法庭申請豁免和解程序。 Question 38: 我可以基於甚麼理由向法庭申請豁免前往和解機構進行和解? 根據《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第106條文,可以申請豁免和解程序的情況
離婚100問-PART 14
Q33–Q36 Question 33: 如果我想離婚,但我丈夫不同意,我應該怎麼辦? 你可以提出單方面離婚呈請(Single Petition Divorce)。 Question 34: 在提出單方面離婚呈請前,有甚麼是我必須先做的嗎? 一般情況下,在提出單方面離婚呈請前,雙方必須先到和解機構(Conciliatory Body)嘗試進行和解。 Question 35: 甚麼是和解機構?在哪裡可以找到? 根據《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離婚100問-PART 13
Q30–Q32 Question 30: 結婚未滿兩年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離婚嗎?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除非能夠證明存在特殊情況(Special Circumstances),或於婚姻中遭受嚴重困難(Hardship)。至於是否批准申請,則由法庭決定。 Question 31: 結婚未滿兩年的情況下,可以先進行調解嗎? 可以。不過,即使調解失敗,亦不會獲發調解證書。 Question 32: 結婚未滿兩年的情況下,可以基於甚麼理由申請離婚?
離婚100問-PART 12
Q28–Q29 Question 28: 雙方同意離婚的文件是以甚麼語言書寫?如果我看不懂馬來文怎麼辦? 雙方同意離婚的文件均以馬來文書寫。如果你不懂馬來文,亦毋須擔心。在你簽署宣誓書(Affidavit)之前,律師會安排持牌翻譯員為你翻譯文件內容。 Question 29: 上庭時我需要說甚麼?法官會不會問很複雜的問題?如果我不懂回答怎麼辦?
離婚100問-PART 11
Q25–Q27 Question 25: 如果孩子已滿18歲,還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孩子贍養費嗎? 一般情況下,孩子贍養費會支付至孩子年滿18歲為止。但如果孩子已滿18歲,仍然正在求學,你仍然可以向對方申請孩子贍養費,直至孩子完成大學學業。 Question 26: 如果我結婚未滿兩年,但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嗎? 不可以。雙方同意離婚的其中一項前提,是雙方必須已結婚至少兩年。
離婚100問-PART 10
Q23–Q24 Question 23: 如果我想申請雙方同意離婚,但另一半拒絕與我商討離婚條件,我應該怎麼辦? 在此情況下,一般建議先與另一半充分協商離婚協議,再向律師說明情況。如果另一半始終不願意配合,雙方同意離婚程序便不適合你們。 Question 24: 離婚後需要到JPN更新婚姻狀態嗎? 毋須。由於屬於雙方同意離婚,法庭會自動通知並更新相關紀錄。
離婚100問-PART 9
Q20–Q22 Question 20: 如果我和我丈夫離婚後,我選擇再婚,再婚後我還可以繼續領取贍養費嗎? 不可以。此乃根據《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第82條(Section 82)的規定。 Question 21: 如果我離婚後與他人同居,我還可以繼續領取贍養費嗎? 一般情況下,可以。 Question 22: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否雙方都需要聘請律師?
離婚100問-PART 8
Q17–Q19 Question 17: 我和我丈夫已就贍養費達成共識,但離婚後如果想調整贍養費,可以嗎? 可以,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調整贍養費,必須由律師向法庭申請修改庭令,待法庭批准後,贍養費才會正式作出調整。 Question 18: 我和我丈夫已就財產分配達成共識,但離婚後如果想調整財產分配,可以嗎? 不可以。在法庭作出最終判決並正式離婚後,財產分配一般不能再作調整。
離婚100問-PART 7
Q15–Q16 Question 15: 我和我丈夫同意申請離婚,但我不想讓孩子知道,可以嗎? 可以。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一般毋須孩子出庭,亦毋須讓孩子知道父母正在辦理離婚。 Question 16: 我和我丈夫離婚後,仍然想繼續一起居住,可以嗎? 可以。雙方可以因輪流或共同照顧孩子,或希望繼續給予孩子完整家庭的感覺,而於離婚後繼續共同居住。
離婚100問-PART 5
Question 12: 如果我和我丈夫其中一方無法出庭,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無法出席的一方可由律師準備申請豁免出庭的文件,並在監誓員面前簽署後,由律師提交法庭申請。 Question 14: 如果我或我丈夫其中一方是外國人,而且看不懂馬來文,我們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只需先通知律師其中一方不懂馬來文,並安排持牌翻譯員陪同,在監誓員面前翻譯文件內容後,再由該方簽署文件即可。
離婚100問-PART 6
Question 13: 離婚申請提交法庭後,法庭安排的聆訊日期剛好我和我丈夫其中一方需要出國或到外地,離婚申請還可以繼續嗎? 可以。無法出席的一方可由律師準備申請豁免出庭的文件,並在監誓員面前簽署後提交法庭。另外,一般亦可以由律師致函法庭申請更改聆訊日期,或申請以 Zoom 方式進行聆訊。
離婚100問-PART 4
Question 9: 離婚申請需要多久才會生效? 一般情況下約需3個月,不過亦可以另外向法庭申請即時生效。 Question 10: 離婚申請是否需要雙方都見律師? 是的,雙方都必須向律師提供資料,由律師準備離婚申請文件,再由雙方到監誓員面前簽署相關文件。 Question 11: 我和我丈夫的離婚申請,不想讓孩子上法庭,可以嗎? 一般情況下,孩子毋須出庭。只有在法庭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孩子才需要出庭。
離婚100問-PART 3
Q7-Q8 我需要提供什麼文件給律師準備我和丈夫的離婚申請? 一般需要提供: 結婚證書副本 孩子的出生證明副本(如有孩子) 房屋買賣合約或地契副本(如離婚條件涉及房產安排) 銀行戶口資料(如涉及贍養費安排) 以及其他與個案有關的文件。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可以使用什麼理由?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並不需要特定理由,只需在申請文件中表明雙方婚姻已經破裂至無法挽回的程度即可。
離婚100問-PART 2
Q4-Q6 如果雙方聯名共同擁有一間房子,其中一方在離婚後不想再繳付房屋貸款,可以嗎? 離婚雙方必須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就由誰繼續承擔房屋貸款達成共識。 我丈夫在外面有第三者,但是我沒有證據證明,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並不需要提供對方通姦的證據。 我和丈夫想申請離婚,是不是一定要先進行調解? 雙方同意離婚的申請,一般不需要先進行調解程序。
離婚100問-PART 1
Q1-Q3 申請離婚需要上法庭嗎?還是只是去律師樓簽名就可以? 離婚申請在律師樓簽署文件後,雙方仍需出席法庭完成離婚程序。 如果我不想見到對方但是想要離婚,有可能嗎? 你可以選擇不同日期到律師樓簽署離婚同意書,但在法庭程序中,雙方通常仍需一同出席。 可以先同意離婚,之後才決定離婚條件(例如孩子撫養權、贍養費等)嗎? 不可以先同意離婚,再決定條件。離婚申請時,所有離婚相關條件都必須事先達成共識並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