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商業盡職調查:完整法律與商業深度指南

一、簡介:為何商業盡職調查在馬來西亞如此重要?

在馬來西亞,無論是企業收購(M&A)、股權投資、合資合作、融資貸款,或對供應商與合作夥伴進行背景審查,商業盡職調查(Business Due Diligence)都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步驟。

盡職調查的價值包括:

  • 核實企業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實

  • 揭露隱藏的法律、稅務與合規風險

  • 評估企業商業模式與財務是否可持續

  • 避免接手前任遺留的責任

  • 為後續交易條款與價格談判提供依據

簡而言之:盡職調查是避免掉入「外表亮麗但內部腐爛」企業陷阱的唯一方法。

二、馬來西亞商業盡職調查的主要類型

(一)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LDD)

由律師負責,重點審查:

  • SSM 註冊與公司法定記錄

  • 公司章程、股權結構與變動歷史

  • 重要合同:供應、代理、分銷、特許經營、貸款

  • 租賃、不動產、抵押(charge)

  • 行業許可證與監管合規要求

  • 現有或潛在的訴訟

  • 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

核心問題:
這家公司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未來可能爆發的法律風險?

(二)財務盡職調查(Financial Due Diligence,FDD)

由會計師負責,檢查財務數據是否可信:

  • 審計財報

  • 現金流表現

  • 盈利來源與穩定性

  • 應收帳齡與壞帳風險

  • 關聯公司交易

  • 隱藏負債

最終結果影響企業估值與交易價格。

(三)稅務盡職調查(Tax Due Diligence,TDD)

馬來西亞稅務追溯期長、風險高,重點包括:

  • 過去 5–7 年稅務申報

  • LHDN 審計、調查與爭議

  • 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

  • Withholding tax 風險

  • SST / GST 合規性

  • RPGT(房地產盈利稅)

  • Section 140 反避稅風險

通常會加入特定稅務賠償條款(Tax Indemnity)。

(四)商業與營運盡調(Commercial & Operational Due Diligence)

關注企業本身的營運能力與商業可持續性:

  • 供應鏈結構與穩定性

  • 客戶集中度(單一客戶依賴風險)

  • 市場競爭強度

  • 產品/服務替代性

  • IT 系統與資料安全

  • 營運流程是否成熟

律師會根據風險制定:

  • 管理層留任協議

  • 非競爭協議

  • 關鍵合同續簽(作為 CP)

  • IP 權屬全面移轉

(五)人力資源盡調(HR Due Diligence)

重點包括:

  • 外勞合法性

  • EPF / SOCSO / EIS 繳付記錄

  • 雇傭合同是否合規

  • 過往勞資糾紛

  • 高管薪酬結構

目的是避免買家接手後陷入勞動爭議。

三、馬來西亞盡職調查的典型流程

步驟 1:簽署保密協議(NDA)
保障雙方資料安全。

步驟 2:發布盡調清單(Checklist)
包括企業、財務、稅務、許可證、合同、HR、訴訟、銀行等資料。

步驟 3:建立資料室(Virtual Data Room, VDR)
賣方上傳所有審查文件。

步驟 4:文件審閱與 Q&A 往返
審查團隊識別:

  • 缺失資料

  • 不正常交易

  • 稅務風險

  • 合規問題

  • 合同潛在違約

  • 財務/營運不一致

步驟 5:管理層訪談與現場考察
確認:

  • 設備與資產真實存在

  • 庫存真實性

  • 關鍵員工是否願意留任

  • 營運流程是否符合陳述

步驟 6: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 紅旗報告(Red Flag Report)

  • 完整盡調報告(Full DD Report)

風險等級:高、中、可接受、需觀察。

四、常需提供的盡職調查文件

1. 公司文件(Corporate)

  • Section 14 / 17 / 58 / 78

  • 註冊證書

  • 董事與股東記錄

  • 董事會決議

  • 公司章程

2. 財務文件(Financial)

  • 審計財報(3–5 年)

  • 管理帳目(月度)

  • 銀行貸款與擔保文件

3. 稅務文件(Tax)

  • 稅務評估通知(NOA)

  • 稅表、LHDN 信件

  • SST / GST 文件

4. 合同(Contracts)

  • 供應、客戶合同

  • 分銷/許可協議

  • 租賃合同

  • 貸款協議

5. 許可證(Licences)

  • 地方政府營業執照

  • MITI / MIDA / 海關許可

  • BNM、SC、Labuan FSA 批准

  • 行業特定證照

6. 人力資源(HR)

  • 雇傭合同

  • EPF / SOCSO / EIS 文件

  • 紀律與申訴記錄

7. 訴訟記錄(Litigation)

  • 進行中案件

  • 律師函

  • 和解協議

五、盡調中常見的高風險紅旗

  • 未披露的稅務風險或 LHDN 調查

  • 主要許可證缺失或過期

  • 大量關聯交易抽走利潤

  • 使用非法外勞

  • 應收帳款或庫存無法驗證

  • 銀行記錄與財務帳目不一致

  • 合同結構嚴重偏向第三方

  • 企業高度依賴單一客戶或供應商

六、如何在 SPA 中保障買方利益

(一)保證條款(Warranties)

賣方須承諾:

  • 財務資料真實

  • 許可證齊全

  • 無隱藏負債

  • 未違反法律

  • 稅務已完全申報

(二)賠償條款(Indemnities)

針對已知風險設置:

  • 稅務賠償

  • 訴訟賠償

  • 環保賠償

  • 合規問題賠償

(三)先決條件(CP – Conditions Precedent)

買方可要求:

  • 更新許可證

  • 解決訴訟

  • 銀行批准股權變更

  • 關鍵合同續簽

(四)價格調整、保留金與托管機制

用於未完全量化的風險:

  • 降低交易價格

  • 保留部分交易金額作為風險緩衝

  • 使用托管帳戶(Escrow)延後支付

七、結語:盡職調查是投資的第一道法律防火牆

商業盡職調查不僅是一套審查程序,更是:

  • 避免買錯公司的保護傘

  • 揭露隱藏風險的工具

  • 交易估值與價格調整的依據

  • 設計法律保障條款的基礎

  • 跨境投資安全的關鍵步驟

在馬來西亞,沒有盡調的買賣不是投資,而是賭博。

相關法律文章

馬來西亞財務盡職調查

馬來西亞財務盡職調查

馬來西亞已成為東南亞外國投資者最活躍的目的地之一,無論是透過併購(M&A)、策略性股權投資、合資企業或私募股權交易。儘管該國的法律體系穩定,企業治理水準日益成熟,但許多馬來西亞企業的財務狀況往往比財務報表顯示的更為複雜。
馬來西亞商業盡職調查

馬來西亞商業盡職調查

在馬來西亞,無論是企業收購(M&A)、股權投資、合資合作、融資貸款,或對供應商與合作夥伴進行背景審查,商業盡職調查(Business Due Diligence)都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步驟。 盡職調查的價值包括: 核實企業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實 揭露隱藏的法律、稅務與合規風險 評估企業商業模式與財務是否可持續 避免接手前任遺留的責任 為後續交易條款與價格談判提供依據
馬來西亞稅務上訴程序大全

馬來西亞稅務上訴程序大全

在馬來西亞稅務上訴制度的架構中,馬來西亞特別稅務委員會(Special Commissioners of Income Tax,簡稱 SCIT)不僅是一個事實與法律的審理機關,更是稅務法治理念的實務平台。其職能不僅體現在「裁切是非」,更體現在「保障程序正義」。 《1967年所得稅法令》(Income Tax Act 1967,簡稱 ITA 1967)第四附表與第五附表,對特別專員的聽審程序、證據規則及上訴準備,均有詳盡規範。
馬來西亞特別稅務委員會在稅務上訴中的角色與程序分析

馬來西亞特別稅務委員會在稅務上訴中的角色與程序分析

馬來西亞的稅制雖然以「自行評稅制度」(self-assessment system)為基礎,但在納稅人與內陸稅收局(LHDN)之間出現爭議時,法律仍提供了一套制度化的申訴與複審機制。該機制確立於《1967年所得稅法令》(Income Tax Act 1967, ITA 1967)之下,其核心環節為 特別稅務委員會(Special Commissioners of Income Tax, SCIT),一個兼具行政與準司法性質的獨立機構,負責審理有關評稅決定的上訴,以確保稅務行政的公正與法治化運作。
理解馬來西亞特別稅務委員會(SCIT)

理解馬來西亞特別稅務委員會(SCIT)

特別稅務委員會(Special Commissioners of Income Tax,簡稱 SCIT)是依據《1967年所得稅法》設立的獨立審裁機構。SCIT 常被視為馬來西亞的「稅務法庭」,是納稅人對內陸稅收局(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簡稱 LHDN)所作出的稅務評估提出上訴的首個正式渠道。
了解《1967年馬來西亞所得稅法》下的工業建築免稅額(Industrial Building Allowance,簡稱 IBA)

了解《1967年馬來西亞所得稅法》下的工業建築免稅額(Industrial Building Allowance,簡稱 IBA)

工業建築免稅額(IBA)是馬來西亞企業可享有的重要稅務優惠之一。它允許公司就建造或購買符合條件的工業建築的成本,申請扣除以減少應稅收入。這項稅務優惠旨在鼓勵企業進行長期的工業及生產性基礎設施投資。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IBA 屬於資本免稅額(Capital Allowance)的一種形式,讓企業可以在若干年內分期扣除用於建造或購入符合條件的工業建築的成本。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Welcome to Edward Ng & Partners! Click to consult with our lawyer! 欢迎来到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点击联系我们的律师
//
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Divorce, Child Adoption, Will, Probate & LA, CIPAA, Civil & Corporate Litigation, Debt Recovery, Defamation, Tax Law.
Consult Lawyer 咨询律师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