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离婚律师事务所
(雪兰莪/吉隆坡)

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Edward Ng & Partners)因其卓越的法律服务和致力于为客户取得杰出成果而备受赞誉。本所荣获2026年ALB马来西亚法律大奖 “年度婚姻家庭法律师事务所”类别的提名!

马来西亚离婚服务

马来西亚离婚程序的简要指南。

我们的服务与专业领域

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Edward Ng & Partners)专注于马来西亚非穆斯林家庭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离婚及子女监护服务。我们的律师团队在吉隆坡与雪兰莪蒲种执业,拥有多年丰富经验,能够协助处理民事离婚的各个方面,包括:

  • 协议离婚(联合申请)- Joint Petition Divorce

  • 争议离婚(单方面申请)- Single Petition Divorce

  • 司法分居 – Judicial Separation

  • 婚姻撤销 – Annulment of Marriage

此外,我们亦处理与离婚相关的重要法律事务,例如:

  • 子女监护权 

  • 探视权(访问权)

  • 赡养费(子女及配偶赡养)

  •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所有相关法律程序均依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简称 LRA 1976)。我们的目标是在整个法律过程中为您提供清晰、专业且富有同理心的法律咨询

我们服务的主要重点

 

离婚咨询与申请

为客户提供离婚理由的法律建议,并协助准备及提交离婚申请文件。

子女监护与赡养

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处理子女监护权、探视权以及子女赡养费安排。

附带救济事项

协助处理离婚相关法律事项,包括夫妻财产分配、配偶赡养费及保护令申请。

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

我们的律师专注于家庭法领域,具备处理复杂离婚案件的经验。

个案化法律策略

根据每位客户的具体情况及目标,制定最合适的法律策略。

其他法律程序

我们亦协助客户申请司法分居(Judicial Separation)及婚姻撤销(Annulment of Marriage)

离婚理由:争议离婚与协议离婚

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离婚的唯一法律依据为:

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of Marriage)

在实践中,必须通过具体事实证明婚姻确实已经破裂。离婚申请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协议离婚(联合申请)

当夫妻双方同意结束婚姻并对所有事项达成共识时,可通过联合申请离婚。此程序通常较为快捷。

基本条件包括:

  • 双方同意离婚

  • 已就子女监护、赡养费及财产分配达成协议

  • 婚姻至少维持 2 年(除非能够证明存在特殊困难)

争议离婚(单方面申请)

当其中一方单独提出离婚申请时,即为单方面申请离婚。申请人必须证明婚姻已经破裂,并提出以下其中一项事实:

通奸(Adultery)

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关系。

不合理行为 / 虐待

包括任何使婚姻无法继续维持的行为,例如:

  • 家庭暴力

  • 情绪虐待

  • 严重忽视家庭责任

遗弃(Desertion)

配偶在没有合理理由及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离开家庭超过 2 年

分居两年

夫妻双方已分居 2 年 并且关系破裂。

简而言之:

  • 争议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破裂

  • 协议离婚则以双方同意为基础

离婚程序及时间流程

我们的律师将协助客户完成马来西亚离婚的每一个法律步骤:

初步法律咨询

了解您的情况,解释离婚选择(联合申请或单方面申请),并制定法律策略。

准备离婚申请

律师将草拟离婚申请书,并准备相关宣誓书及附带事项条款(子女监护、赡养费等)。

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请

离婚申请必须提交至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家庭法庭

文件送达(仅适用于争议离婚)

申请文件需送达另一方配偶。

调解程序

在争议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安排强制性三个月调解期(依据 LRA 第87条)。

案件管理

法院可能安排案件管理会议以安排证据提交及审讯日期。

审讯

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案件将进入正式审讯程序。

暂准离婚判令(Decree Nisi)

法院确认婚姻破裂后,将颁布暂准离婚令。

绝对离婚判令(Decree Absolute)

在暂准离婚令 3 个月后,法院可发出最终离婚判令。

一般时间:

  • 联合申请离婚:约 2–6个月

  • 争议离婚:约 9–18个月或更长

法院管辖权

所有非穆斯林离婚案件均由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家庭法庭)审理。

根据 LRA 1976 第48及49条,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条件包括:

  • 其中一方在马来西亚定居(Domiciled)

  • 或其中一方在申请时惯常居住于马来西亚

通常至少一方必须为马来西亚居民或公民。

我们的律师将协助您在适当的法院提出申请,例如:

  • 吉隆坡高等法院

  • 莎阿南高等法院

子女监护权与探视权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最佳利益始终是法院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7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推定由母亲监护,但该推定可以被推翻。

法院可能作出的监护安排包括:

单独监护

一方父母(通常为母亲)拥有主要监护权。

共同监护

双方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主要监护 + 探视权

一方拥有监护权,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法院在决定监护权时会考虑:

  • 父母的品格

  • 抚养能力

  • 居住环境

  • 工作情况

  • 子女的意愿(若年龄适当)

子女赡养费与配偶赡养费

根据 LRA 1976:

父母双方均有法律义务抚养子女。

子女赡养费通常按月支付,直至子女成年(通常18岁或完成教育)。

法院会考虑:

  • 父母收入

  • 子女人数

  • 教育及生活开支

  • 父母经济能力

若对方未支付赡养费,我们可协助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

配偶赡养费(赡养金)则依据个案决定,考虑因素包括:

  • 婚姻年限

  • 双方经济能力

  • 年龄及健康

  • 婚姻期间生活水平

夫妻财产分配

根据 LRA 1976 第76条,法院可命令分配或出售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财产包括:

  • 婚姻住房

  • 车辆

  • 投资

  • 企业资产

法院考虑因素包括:

  • 财务贡献

  • 非财务贡献(如家庭照顾)

  • 子女监护安排

  • 双方未来需要

我们的律师会协助谈判公平的财产分配协议,必要时通过法院维护您的权益。

临时救济措施

在离婚程序期间,可能需要紧急法律保护,例如:

诉讼期间赡养费

离婚程序期间的临时生活费用。

禁止骚扰令

防止配偶进行骚扰或暴力行为。

禁止接近令

限制配偶接近住所或子女。

临时监护与探视安排

在案件未完成前决定子女的生活安排。

我们可迅速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以保障您的安全及经济稳定。

所需文件清单

文件用途
结婚证证明婚姻登记
身份证 / 护照确认双方身份
子女出生证证明亲子关系
离婚理由证据例如照片、信息、证人
分居证明证明分居两年以上(如有相关)
财务记录工资单、银行记录、资产证明
现有法院命令相关法庭庭令(如有相关)
证人宣誓书家人或朋友的证词 (如有相关)

准备这些文件有助于律师更快处理您的案件。

为什么选择我们

个性化法律服务

我们控制案件数量,确保每位客户都能直接与资深律师沟通。

以客户为中心

我们不仅关注胜诉,更关注您和子女的未来利益。

强有力的法律代表

我们既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也鼓励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节省时间与成本。

马来西亚离婚专题影片

马来西亚离婚法 TOP 100 常见问题 (PART 1)

马来西亚离婚法 TOP 100 常见问题 (PART 2)

马来西亚离婚法 TOP 100 常见问题 (PART 3)

常见问题(非穆斯林离婚)

1. 马来西亚离婚的法律理由是什么?

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简称 LRA),非穆斯林离婚实际上只有一个法律理由,即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这种情况通常可通过以下因素证明:

  • 通奸(Adultery)

  • 不合理行为或虐待(Unreasonable Behaviour / Cruelty)

  • 遗弃(连续2年以上)

  • 双方分居(连续2年以上)

2023年法律改革后,当事人只需证明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而无需再指控任何一方过错

2. 有争议离婚与无争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无争议离婚(Joint Petition)
指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对所有事项达成共识,例如:

  • 子女抚养权

  • 子女抚养费

  • 配偶赡养费

  • 财产分配

这种方式通常程序较快、费用较低

有争议离婚(Single Petition)
指一方单独提出离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或无法联系。申请人必须向法院证明婚姻已经破裂,案件通常需要法院审理或听证

3. 如果配偶不同意,我可以离婚吗?

可以。即使配偶不同意,你仍然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申请(Single Petition)

但前提是你们的婚姻已持续至少2年。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离婚不需要双方同意。法院将根据婚姻破裂的情况进行审理。

4. 离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双方同意离婚(Joint Petition)
通常需要 2至6个月 完成离婚判决。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案件数量以及文件是否齐全。

单方面离婚(Single Petition)
一般需要 9至12个月或更长时间
若涉及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件可能延长至 18至24个月。我们的律师团队会尽力加快程序进度。

5. 非穆斯林离婚由哪个法院处理?

非穆斯林婚姻及离婚案件由民事法院(High Court 高等法院)管辖。

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第48至49条规定,至少一方必须在马来西亚居住或具有马来西亚居籍(domicile)。案件通常由高等法院家庭法庭(Family Division)处理。

6.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马来西亚法律以儿童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为首要考虑。

法律存在一个可反驳推定
7岁以下的幼童通常更适合由母亲抚养

但这并不绝对,父亲同样可以获得抚养权。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 父母的抚养能力

  • 经济及生活环境

  • 工作状况

  • 照顾孩子的能力

  • 孩子的意愿(若已达到适当年龄)

根据《1961年未成年人监护法》,父母在原则上共同拥有监护权

7. 离婚后探视权(Visitation Rights)如何安排?

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会获得合理的探视权,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父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常见安排包括:

  • 周末探视

  • 假期探视

  • 节日轮流照顾

法院也可根据情况制定特别安排,例如:

  • 监督探视

  • 限制探视时间

所有安排都以保障孩子稳定成长环境为原则。

8. 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父母双方都有责任承担子女的生活费用。

通常法院会命令定期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

  • 18岁

  • 或完成教育

法院会考虑:

  • 父母双方收入

  • 子女生活需求

  • 教育费用

  • 医疗费用

  • 日常生活开支

如果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法院命令

9. 我可以申请配偶赡养费吗?

可以。

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第76条,若一方在离婚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例如家庭主妇、残疾人士),法院可以命令另一方支付配偶赡养费(Spousal Maintenance)

法院通常会考虑:

  • 婚姻持续时间

  • 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

  • 双方对家庭的贡献

10. 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第76(7)条,法院有权公平分配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Matrimonial Assets)

这些财产包括:

  • 房产

  • 储蓄

  • 投资

  • 生意或企业权益

法律没有固定比例,法院会考虑:

  • 双方的经济贡献

  • 家庭照顾等非经济贡献

  • 子女抚养安排

  • 双方未来生活需求

婚前协议虽然不具完全法律约束力,但法院可能会作为参考因素。

11. 在离婚判决前可以申请哪些临时庭令?

在离婚案件进行期间,可以申请以下临时法院庭令

诉讼期间赡养费(Maintenance Pending Suit, MPS)
用于保障配偶或子女在诉讼期间的基本生活。

保护性禁令(Injunctions)

例如:

  • 禁止骚扰令(Non-Molestation Order)

  • 禁止联系令(Harassment / Contact Order)

这些命令可以保护当事人免受骚扰,并确保家庭生活稳定。

12. 离婚费用是多少?

通常情况下:

  • 双方同意离婚(Joint Petition)费用较低

  • 单方面离婚(Single Petition)费用较高

这是因为单方面离婚案件通常程序更复杂、耗时更长。具体费用取决于案件情况及争议程度。

13. 如何开始离婚程序?

首先建议预约一次保密法律咨询

律师会:

  1. 了解你的情况

  2. 解释可行的法律方案

  3. 列出所需文件

如果决定继续办理离婚,我们会协助你准备所有文件并向高等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14. 我的资料会保密吗?

所有你向我们提供的信息都受到律师与客户保密特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保护。

你可以放心与我们沟通,因为:

  • 所有咨询内容均严格保密

  • 未经你同意,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案件信息

15. 如果配偶改信伊斯兰教怎么办?

如果你是非穆斯林,但配偶改信伊斯兰教,马来西亚法律提供特别规定。

根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第51条,改信伊斯兰教3个月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民事法院申请离婚

这类案件涉及民事法院与伊斯兰法庭之间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律师,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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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家庭暴力或人身伤害案件时,很多人都会关心一个问题:如果受害者的伤势非常严重——例如骨折、毁容,甚至在精神上已经受到极大创伤、意识混乱——他们是否可以向施暴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答案是:可以。无论是身体上的重伤,还是精神上的严重创伤,只要能够证明损害的存在以及与施暴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受害者都有权依法向施暴者主张赔偿。这包括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关键在于“证据”。如果是身体上的伤害,例如骨折或严重外伤,需要通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等专业文件来证实伤势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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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受到威胁时,保护令应该怎样写?如果施暴者的行为已经严重到让受害者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在申请保护令时,条款一定要写得清楚、具体。法律允许在庭令中加入“禁止接近”条款,例如:不得接近受害者50米范围内 不得出现在住家或工作地点 不得骚扰或威胁这个50米的限制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受害者不仅是身体受伤,更承受严重心理创伤。一旦施暴者靠近,就会极度紧张、恐惧,甚至出现惊恐反应。如果施暴者违抗庭令,法律后果包括:普通违抗庭令 最高可监禁6个月,或罚款RM2000,或两者兼施。以暴力方式违抗庭令 最高可监禁1年,或罚款RM4000,或两者兼施。
拿了保护令, 还能回家拿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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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保护令后,需要回家拿东西怎么办?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很多受害者拿到 Protection Order 或 Interim Protection Order 之后,会面对一个现实问题:需要回原本的住所拿日常用品,该怎么办?施暴者还在家里,难道要自己回去面对对方?以下是几个关键重点:一、临时保护令可以加入特别条款在申请 Interim Protection Order 时,可以要求法庭写明:允许受害者回到共同住所 仅限收拾个人日常用品 包括衣物、证件、重要文件、孩子用品等 限定次数或指定时间所有内容必须清楚写明在庭令内,不能口头约定。
调查完就没保护了?受害者还能怎么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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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问:Interim Protection Order(IPO)只是在警方调查期间有效,那调查结束后怎么办?还有保护吗?这里帮大家理清整个法律程序(马来西亚适用):IPO 的有效期IPO(暂时保护令)是在警方启动调查后申请的。根据法律规定,IPO 会在以下情况失效:当警方完成调查时;或 当涉嫌施暴者被正式控上法庭时。也就是说,IPO 只是“调查期间”的暂时性保护。调查结束后怎么办?当警方完成调查,会把案件交给检控官决定是否提控。如果案件进入法庭程序,或者IPO已经失效,受害者仍然可以申请下一阶段的保护—— Protection Order(PO)正式保护令
拿了保护令他还敢骚扰!?法律会怎么处理?

拿了保护令他还敢骚扰!?法律会怎么处理?

如果施暴者已经收到 紧急保护令(EPO)或暂时保护令(IPO),却还是继续骚扰、威胁或接近受害者,法律上可以怎么办?首先,要明白一点——保护令不是“摆设”,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或法定命令。保护令如何生效?当紧急保护令获批后,相关部门官员会把文件交给当地警方,由警方正式送达给施暴者。一旦对方收到通知,保护令就正式生效。如果对方违抗怎么办?如果施暴者在保护令生效后仍然骚扰或违反命令:这是违反保护令的行为 可以向警方报案 警方可以依法采取行动关键在于——在申请保护令时,内容必须写得清楚明确。
紧急保护令只生效7天?过期了怎么办!?

紧急保护令只生效7天?过期了怎么办!?

很多人会问:紧急保护令(EPO)有效多久?答案是:7天。紧急保护令属于紧急性质的短期保护,目的是在最危险的阶段,马上保障受害者的安全。那7天过期了怎么办?一般有两个做法:一, 申请延长如果风险仍然存在,可以申请延期。二, 申请暂时保护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 IPO) 更常见的情况是,在这7天内受害者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启动调查。 一旦调查开始,受害者就可以申请IPO。IPO 是什么?属于暂时保护令 在警方调查期间持续生效 直到调查结束,或施暴者被正式控上法庭为止简单来说:EPO 是7天的紧急保护;IPO 则是在调查期间持续有效的保护。法律的保护不是只有7天,而是分阶段延续下去。
精神暴力也算家暴?受害者可以走什么法律程序?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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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者身上已经有明显伤势,甚至情况相当严重,很多人都会问:应该先报警?先验伤?还是直接申请紧急保护令(EPO)?其实,这几件事情可以同时进行,而不是只能选其中一个。以下是重点整理(马来西亚适用):第一, 报警(Police Report)警方的职责是接报并展开调查 录取口供,收集证据 将调查结果交给检控官决定是否提控 警方可能会建议受害者去验伤 但警方不会在当下自动提供持续性的法律保护第二, 验伤(Medical Examination)到政府医院或诊所进行验伤 取得医疗报告作为证据 验伤是为了记录伤势 验伤本身不会自动带来保护令
精神暴力也算家暴?受害者可以走什么法律程序?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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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庭暴力发生时,无论是被打、被辱骂,还是长期遭受精神折磨、冷暴力,很多受害者都会问:在法律上,我可以怎样保护自己?首先,要看当下的情况是否紧急。如果受害者正在遭受肢体暴力,或者刚刚被打,对方仍有可能继续施暴,那么最重要的是——立即确保自身安全,阻止对方继续靠近和伤害自己。在马来西亚,如果情况紧急,受害者可以向福利局(Jabatan Kebajikan Masyarakat)申请:Emergency Protection Order(EPO)紧急保护令这是一种临时性的法律保护措施,目的是在最短时间内保护受害者,防止施暴者继续接近、骚扰或伤害受害者。
在本地庙宇注册而已, 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认为夫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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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问:家庭暴力保护令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合法夫妻吗?这里整理几点重点(马来西亚适用):第一, 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 如果双方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当然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例如在吉隆坡天后宫注册结婚,有注册官认证的婚姻,是法律承认的。第二, 宗教或传统仪式 有些地区,夫妻可能只是经过宗教或传统仪式(如乡下庙里拜天地),没有民政登记。如果仪式被社会和家庭认可,也可以在法律下被视为夫妻关系,从而受《家庭暴力法令》保护。
被忽视的真相: 男性也可能是家暴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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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只是女性的问题很多人一提到家庭暴力,就认为受害者一定是女性。其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是——女性、男性,甚至是孩子。以下是重点整理:一、家庭暴力不分性别 女性可能是受害者 男性也可能是受害者 小孩同样可能在家庭中受害 残障家庭成员也受法律保护 二、家庭暴力的两种主要形式 肢体暴力(身体伤害)殴打 掌掴 推撞 踢打 任何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 精神 / 心理暴力 长期辱骂 恐吓、威胁 羞辱 控制与限制自由 精神折磨精神暴力虽然没有明显伤痕,但伤害同样严重。
面对家暴不要再沉默!!马来西亚家暴保护令一次给你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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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集我们聚焦一个在马来西亚现实中非常常见、却常常被忽略或被误解的议题:家庭暴力。很多人一提到家庭暴力,第一反应就是“被打”。但其实在法律层面,家庭暴力的范围更广,受害者也不一定只有女性。家庭暴力不只是“被打”:两大类型你要知道一般来说,家庭暴力大致可分为两类:肢体暴力:例如殴打、推搡、伤害身体等。精神/心理暴力:例如长期辱骂、恐吓、羞辱、冷暴力、精神折磨等。而且,受害者不只可能是女性,男性也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甚至孩子也可能是受害者,因为家庭暴力相关法律同样涵盖孩子的保护。
马来西亚家庭法/离婚法 | 离婚豁免做到一半, 对方突然改信伊斯兰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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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很多人都会遇到一个疑问:如果一方正在申请某种“豁免”程序的过程中,另一方突然改信伊斯兰教,这会不会影响整个离婚程序?首先,要看程序进行到哪个阶段。如果只是刚开始申请豁免,而对方在这个时候改教,其实情况就会出现重大变化。当对方正式改信伊斯兰教后,你其实不再需要继续申请原本的豁免程序。因为一旦宗教身份改变,双方在法律上的基础已经不同。你可以直接入禀法院,以对方改教为理由,申请单方面离婚。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因为原本适用的法令,其宗旨是让双方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协调、处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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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尝试把“抚养权庭令”和“离婚程序”连在一起,认为既然双方都已经按照抚养权庭令在执行,那么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是不是可以更简单,甚至申请豁免某些程序?但其实,这两件事本质上还是分开的。如果双方都遵守抚养权庭令——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你也配合探视安排,大家都依照庭令执行——那在法律上就不存在“违令”的问题。既然没有人违反庭令,这个事项本身就已经妥善处理。它并不会自动影响你们的婚姻状态,也不能成为处理离婚程序的“捷径”。换句话说,抚养权是关于孩子的安排;婚姻是关于夫妻关系的法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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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家庭事务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抚养权”和“离婚”混为一谈。但事实上,在法律上,这两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程序。有些父母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已经通过法庭申请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庭令。这个庭令可能包括监护权、探视权,甚至赡养费(抚养费)的安排。然而,问题往往出现在庭令下来之后——如果对方拒绝遵守庭令,例如不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而当事人之后如果决定正式申请离婚,又是否可以因为之前已经上过法庭处理抚养权问题,而在离婚程序中申请某些“豁免”?首先要明白的是,抚养权案件和离婚案件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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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取证必看!WhatsApp 聊天记录, 行驶记录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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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当涉及找不到对方或对方的特殊状况时,证据的保存和报案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整理的重点内容:1. 保存证据与寻找对方相关的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例如:WhatsApp、短信或电子邮件记录 拨打电话、发信息的记录 社交媒体寻人信息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已经尽力寻找对方,为申请“特别情况”提供支持。2. 报案的重要性 如果对方失踪,报案是必要的。通过报案,你能够证明自己所说的情况真实存在。报假案属于刑事罪行,一旦虚报,需承担法律责任。正确报案能在法律上增加可信度,让法庭认可你已尽最大努力。
对方坐牢会影响离婚吗?

对方坐牢会影响离婚吗?

在法律程序中,某些情况下可以豁免调解或申请特别处理,其中一个常见因素是对方正在服刑。但并不是所有坐牢的情况都符合条件,法律对这类情况有明确规定。坐牢作为“特别情况”的条件 法律通常规定:服刑五年或以上才被视为合理的理由。如果只是短期服刑,例如偷窃或其他轻微罪行入狱不到五年,一般不符合条件。关键在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而不是单纯个人感受或情况。找不到对方也可以构成“特别情况”如果对方无法联系,申请人也可以申请豁免,但需要证明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寻找对方,以下行为都是必须的:前往对方最后登记的住址,尝试联系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2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2

在法律程序中,家暴不仅仅指物理伤害,精神虐待同样可能被视为“特别情况”,但在法律上,关键问题是证据。精神虐待能否算“特别情况”?原则上:可以算,因为精神虐待同样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压力、焦虑或抑郁。但是,法庭需要客观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而不是仅凭个人陈述或感受。什么算证据?精神虐待不像物理伤害那样留有明显痕迹,常见证据包括:文字记录(如 WhatsApp、短信、电子邮件)语音记录(如 Voice Message)医疗或心理报告(证明因精神虐待导致的心理问题)其他第三方证言或文件没有这些证据,法庭可能会质疑虐待是否真实存在,或者是否被当事人主观夸大。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1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1

什么是“特别情况”?法律没有列出完整清单说明哪些一定算“特别情况” 属于广泛、未被具体定义的概念 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行使酌情权判断 关键在于:是否有充分理由证明某程序(例如调解)不适合进行家暴算不算“特别情况”? 原则上:可以算 因为在存在暴力或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强制调解可能不合理 甚至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问题:如何证明?法庭通常会关注:是否曾报警?是否向福利局求助?是否申请过保护令?是否有医疗报告或验伤记录?是否有照片、证人或其他证据?
不让他跟小三结婚? 要分他家产和继续拿赡养费? 真的可以吗!?

不让他跟小三结婚? 要分他家产和继续拿赡养费? 真的可以吗!?

很多人一听到“离婚律师”或“家庭法”,第一反应就是:你们一定只处理离婚。但其实,家庭法里有不少申请并不一定要走到“离婚”这一步。今天要聊的,就是一个和离婚程序很接近、但又不是离婚的选择——司法分居(Judicial Separation)。 很多人会遇到这种情况:发现伴侣出轨或关系已经破裂,但就是不想离婚。原因可能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的形式,或者不想让对方离婚后立刻和第三者再婚,又或者还没准备好彻底结束婚姻身份,但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离婚要法庭批准?这些因素你一定要知道!

离婚要法庭批准?这些因素你一定要知道!

在申请法庭批准某些事项时,通常必须提出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尤其是在法律程序原本要求双方先进行调解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希望豁免调解程序,就必须向法庭说明为何本案存在“特别情况”,以致无法或不适合进行调解。所谓“特别情况”,其实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确实列明了一些较为明确的情形,例如:对方正在服刑,而且刑期超过五年;对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常参与法律程序;对方失联,无法被找到;对方已长期身在国外,并且在可预见的期限内不会回国;这些情况通常被视为合理的理由,因为在客观条件上,调解已变得不可行或极度困难。
离婚程序被对方拖延?如果对方不去JPN怎么办?

离婚程序被对方拖延?如果对方不去JPN怎么办?

很多人会担心:如果我要离婚,可是对方一直不出席调解,那怎么办?难道他不来,我就永远离不了婚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 如果是你申请调解,而对方一直没有出席,相关单位会发出一份证明(Sijil),证明对方没有来。这份文件很重要,因为你可以用它向法庭申请豁免调解程序。 换句话说,不是你不配合,而是对方自己不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跳过调解,直接进入单方面离婚程序。 另外,也有人问:如果我连一次都不想去调解,可以吗? 有些人说工作忙、请不到假,但更多时候,其实是不想把家里的事情再拿出来讲一遍。对很多人来说,那是一种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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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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