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就一定要先去 JPN调解三次吗❓我可以向法庭申请豁免掉吗❓

马来西亚家庭法/离婚法 | 离婚豁免做到一半, 对方突然改信伊斯兰教,该怎么办❓

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很多人都会遇到一个疑问:如果一方正在申请某种“豁免”程序的过程中,另一方突然改信伊斯兰教,这会不会影响整个离婚程序?首先,要看程序进行到哪个阶段。如果只是刚开始申请豁免,而对方在这个时候改教,其实情况就会出现重大变化。当对方正式改信伊斯兰教后,你其实不再需要继续申请原本的豁免程序。因为一旦宗教身份改变,双方在法律上的基础已经不同。你可以直接入禀法院,以对方改教为理由,申请单方面离婚。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因为原本适用的法令,其宗旨是让双方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协调、处理婚姻关系。

马来西亚家庭法/离婚法 | 离婚豁免做到一半, 对方突然改信伊斯兰教,该怎么办❓ Read More »

已经上过法庭拿抚养权, 离婚可以直接跳过JPN吗?Part 2

很多人会尝试把“抚养权庭令”和“离婚程序”连在一起,认为既然双方都已经按照抚养权庭令在执行,那么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是不是可以更简单,甚至申请豁免某些程序?但其实,这两件事本质上还是分开的。如果双方都遵守抚养权庭令——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你也配合探视安排,大家都依照庭令执行——那在法律上就不存在“违令”的问题。既然没有人违反庭令,这个事项本身就已经妥善处理。它并不会自动影响你们的婚姻状态,也不能成为处理离婚程序的“捷径”。换句话说,抚养权是关于孩子的安排;婚姻是关于夫妻关系的法律状态。

已经上过法庭拿抚养权, 离婚可以直接跳过JPN吗?Part 2 Read More »

已经上过法庭拿抚养权, 离婚可以直接跳过JPN吗?Part 1

在处理家庭事务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抚养权”和“离婚”混为一谈。但事实上,在法律上,这两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程序。有些父母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已经通过法庭申请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庭令。这个庭令可能包括监护权、探视权,甚至赡养费(抚养费)的安排。然而,问题往往出现在庭令下来之后——如果对方拒绝遵守庭令,例如不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而当事人之后如果决定正式申请离婚,又是否可以因为之前已经上过法庭处理抚养权问题,而在离婚程序中申请某些“豁免”?首先要明白的是,抚养权案件和离婚案件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已经上过法庭拿抚养权, 离婚可以直接跳过JPN吗?Part 1 Read More »

在外国居住没回马来西亚, 这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伴侣长期在国外,能否构成“特别情况”?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对方已经出国多年 确认对方人在某个国家 甚至知道对方拥有该国的居住权 但不知道具体住址 电话打不通 所有联络方式都失效 连家人也不知道其确切下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希望申请离婚,确实可能会向法庭申请豁免调解。为什么?因为调解的前提是双方都能出席、沟通和参与。如果对方长期不在马来西亚,也没有任何有效联络方式,那么:谁来出席调解?如何安排双方会面?如何确保程序顺利进行?当调解在客观上已经无法进行时,法庭就有可能考虑批准豁免。

在外国居住没回马来西亚, 这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Read More »

离婚取证必看!WhatsApp 聊天记录, 行驶记录全攻略

在法律程序中,当涉及找不到对方或对方的特殊状况时,证据的保存和报案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整理的重点内容:1. 保存证据与寻找对方相关的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例如:WhatsApp、短信或电子邮件记录 拨打电话、发信息的记录 社交媒体寻人信息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已经尽力寻找对方,为申请“特别情况”提供支持。2. 报案的重要性 如果对方失踪,报案是必要的。通过报案,你能够证明自己所说的情况真实存在。报假案属于刑事罪行,一旦虚报,需承担法律责任。正确报案能在法律上增加可信度,让法庭认可你已尽最大努力。

离婚取证必看!WhatsApp 聊天记录, 行驶记录全攻略 Read More »

对方坐牢会影响离婚吗?

在法律程序中,某些情况下可以豁免调解或申请特别处理,其中一个常见因素是对方正在服刑。但并不是所有坐牢的情况都符合条件,法律对这类情况有明确规定。坐牢作为“特别情况”的条件 法律通常规定:服刑五年或以上才被视为合理的理由。如果只是短期服刑,例如偷窃或其他轻微罪行入狱不到五年,一般不符合条件。关键在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而不是单纯个人感受或情况。找不到对方也可以构成“特别情况”如果对方无法联系,申请人也可以申请豁免,但需要证明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寻找对方,以下行为都是必须的:前往对方最后登记的住址,尝试联系

对方坐牢会影响离婚吗? Read More »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2

在法律程序中,家暴不仅仅指物理伤害,精神虐待同样可能被视为“特别情况”,但在法律上,关键问题是证据。精神虐待能否算“特别情况”?原则上:可以算,因为精神虐待同样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压力、焦虑或抑郁。但是,法庭需要客观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而不是仅凭个人陈述或感受。什么算证据?精神虐待不像物理伤害那样留有明显痕迹,常见证据包括:文字记录(如 WhatsApp、短信、电子邮件)语音记录(如 Voice Message)医疗或心理报告(证明因精神虐待导致的心理问题)其他第三方证言或文件没有这些证据,法庭可能会质疑虐待是否真实存在,或者是否被当事人主观夸大。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2 Read More »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1

什么是“特别情况”?法律没有列出完整清单说明哪些一定算“特别情况” 属于广泛、未被具体定义的概念 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行使酌情权判断 关键在于:是否有充分理由证明某程序(例如调解)不适合进行家暴算不算“特别情况”? 原则上:可以算 因为在存在暴力或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强制调解可能不合理 甚至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问题:如何证明?法庭通常会关注:是否曾报警?是否向福利局求助?是否申请过保护令?是否有医疗报告或验伤记录?是否有照片、证人或其他证据?

离婚的特别情况: 家暴或精神虐待算不算?灰色地带真相揭秘!Part 1 Read More »

离婚要法庭批准?这些因素你一定要知道!

在申请法庭批准某些事项时,通常必须提出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尤其是在法律程序原本要求双方先进行调解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希望豁免调解程序,就必须向法庭说明为何本案存在“特别情况”,以致无法或不适合进行调解。所谓“特别情况”,其实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确实列明了一些较为明确的情形,例如:对方正在服刑,而且刑期超过五年;对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常参与法律程序;对方失联,无法被找到;对方已长期身在国外,并且在可预见的期限内不会回国;这些情况通常被视为合理的理由,因为在客观条件上,调解已变得不可行或极度困难。

离婚要法庭批准?这些因素你一定要知道! Read More »

离婚程序被对方拖延?如果对方不去JPN怎么办?

很多人会担心:如果我要离婚,可是对方一直不出席调解,那怎么办?难道他不来,我就永远离不了婚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
如果是你申请调解,而对方一直没有出席,相关单位会发出一份证明(Sijil),证明对方没有来。这份文件很重要,因为你可以用它向法庭申请豁免调解程序。

换句话说,不是你不配合,而是对方自己不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跳过调解,直接进入单方面离婚程序。

另外,也有人问:如果我连一次都不想去调解,可以吗?
有些人说工作忙、请不到假,但更多时候,其实是不想把家里的事情再拿出来讲一遍。对很多人来说,那是一种心理压力。

离婚程序被对方拖延?如果对方不去JPN怎么办? Read More »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Welcome to Edward Ng & Partners! Click to consult with our lawyer! 欢迎来到爱德华·黄律师事务所,点击联系我们的律师
//
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Divorce, Child Adoption, Will, Probate & LA, CIPAA, Civil & Corporate Litigation, Debt Recovery, Defamation, Tax Law.
Consult Lawyer 咨询律师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