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付生活费怎么办?

一、婚姻中,丈夫不愿给生活费,妻子可以怎么办?
在马来西亚,妻子可以依据
《Married Women and Children (Maintenance) Act 1950》
向法院申请,追讨:
妻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赡养费
包括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
妻子需要通过律师向法院入禀申请,并列明每月所需的生活开销;丈夫也会被给予机会回应。法院会在听取双方文件与陈词后,下达庭令,决定:
每月应支付的数额
何时开始生效
是否可追溯过去未支付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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