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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了12年的華人孩子,BSK調查後竟然變身穆斯林?血淚教訓曝光
12年的幸福,一通電話就變了調,華人夫婦好不容易求得一個孩子,為何在孩子辦身分證的那一天,人生突然天翻地覆?案情回顧,夫妻倆年近40求子心切,經朋友介紹收養一名未婚先孕馬來女孩所生的嬰兒,圖方便直接虛報為親生子女,安穩度過12年。破綻浮現,孩子辦MyKad時,櫃檯官員察覺孩子樣貌與”父母”出生證明不符,案件被轉介到BSK(國民登記局調查部門)。
撫養了20年,卻被法院拒絕承認?準備在馬來西亞領養孩子,千萬別踩這兩個致命雷區!
20年養育,卻換來一句「他不是你的孩子」:從孩子滿月抱回家,餵奶換尿布、教他拿筷子過年,撫養近20年,為何法庭最終還是拒絕承認這段親情PEN 訴 KAL案:高等法院如何用兩大理由,將一段充滿愛的撫養關係判定為「法律上不能領養」
養父母必看!合法領養就能拿大馬國籍嗎?一場12年後的晴天霹靂
彭先生夫婦2001年領養棄嬰,圖方便直接登記為「親生父母」,12年後孩子辦MyKad時紙包不住火,才走正式領養程序補救。法律交鋒:高等法院一度判父母勝訴,為何上訴庭又推翻原判,判父母敗訴?憲法只認血緣:為什麼合法的領養令,救不回孩子的公民權
沒有大馬報生紙也能合法領養?2026檳城高庭最新判
9年的完美家庭,卻敗給了一張紙:養父母把中國出生的侄女接到檳城撫養9年,福利局報告零瑕疵,為何地庭還是駁回領養申請?死循環的法律條文:《1952年領養法令》第25A條文要求”替換”大馬報生紙,但孩子是在中國出生的——程序走不通,是否就代表領養注定失敗
護照、MyKid樣樣齊全,卻被判非公民?
H先生(印裔同胞,現年約25歲)在👶2001年出生於怡保中央醫院,爸爸是馬來西亞公民,媽媽是泰國籍。父母從未登記結婚,母親在他1歲2個月大時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他從小接種疫苗、上學,1歲多就拿到馬來西亞國際護照,還曾持護照飛去砂拉越旅遊。⚖️ 判決結果:上訴庭在 2026年6月30日 驳回了他的公民權申請,即便他從小擁有護照、MyKid號碼及疫苗記錄。
12歲女兒拿著出生紙 突然變成了 無國籍?!詳解!
辦理身分證時因相貌與膚色引疑,12年的“公民”假象瞬間崩塌。真相大白:還原 2001 年那個下午,好心收留印尼籍女子的新生兒,找“老婆婆”虛報資料埋下巨禍。報生紙的三次變色:假報生紙(公民) ➡️ 調查更正(尚未確定) ➡️ 合法領養(定格為非公民)。
孩子如果21歲之後,還有什麼法律途徑拿公民權嗎?
G女士(現年約30歲)在1997年在彭亨州巴士站被遺棄(當時約1歲),隨後被馬來西亞印裔夫婦合法收養並撫養長大。⚖️ 判決結果:上訴庭近期駁回了她依據法律運作(Operation of Law)獲得馬來西亞公民權的申請。
養父一句謊言,換來假報生紙?領養孩子國籍案的「血淚教訓」深度拆解
1996年11月,養父母在柔佛一個夜市從熟人口中得知有初生女嬰被遺棄,隨後在昔加末一間屋子裡付了RM500“酬勞”接手孩子,並在同年12月向GEMAS警亭謊報自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辦出了第一張公民報生紙。事發經過: 2018年,22歲的E女士去更新身份證時,大馬卡被扣留、報生紙被註銷,身份變成”尚未確定”(Belum Ditentukan)的無國籍狀態。判決結果: 上訴庭在2026年6月裁定E女士敗訴,無法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
報生紙被改為“非公民”?領養孩子國籍案的“血淚教訓” 深度拆解
馬來西亞12年的“公民”假象:出生時在報生紙上做出的隱瞞,如何為孩子埋下長達12年的身份隱患?突生變故:12歲去UTC辦理身分證(MyKad)時,JPN官員因相貌與膚色起疑展開調查。法律重錘:養父被判罰款、身分被改“非公民”——從假報生紙到領養報生紙的三度轉變。
15A 公民權申請年齡門檻調整
核心政策變動 根據《聯邦憲法》第15A條文提出的公民權申請,年齡限制將正式由21歲下調至18歲。 新政策將於6月1日起正式生效。 受影響群體的現實挑戰 卡在18歲臨界點(Borderline) 若申請人在18歲前已提交申請,但最終遭到拒絕,將徹底失去透過第15A條申請公民權的資格。 一旦超過年齡門檻,便無法再次透過第15A條提出申請。
BSK 調查部門的其他情況
觸發 BSK 調查的情況 凡是涉及 JPN 文件造假或濫用的情況,都有可能被調查,例如: 虛假身份證 虛假出生證明書 有人作出舉報 一旦查實涉及可疑情況,調查部門可能會開立調查檔案,發出通知信要求配合調查,甚至主動尋找相關人士。 常見案例:冒充親生子女申請出生證明書 很多人以為成功完成註冊後便萬事大吉,但事實上,JPN 的系統近年已大幅升級,並與多家醫院系統互相連接。
收到 BSK 調查信怎麼辦?
信的內容與目的 信上會要求攜帶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明書等文件,目的是核實出生證明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同時,必須帶同孩子一同出席,以核對指紋及面部照片是否與先前登記的資料一致。 DNA 檢測是關鍵 很多父母會嘗試解釋孩子外貌與自己不相似的原因,例如隔代遺傳、長得像已故親人等。 然而,JPN 官員通常會直接要求進行 DNA 檢測。 在不少情況下,父母最終只能承認孩子並非親生,並簽署宣誓書及錄取口供;若仍堅持作出不實陳述,政府有可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BSK 調查部門詳解
BSK 是什麼? BSK 是 JPN(國民登記局)轄下的「調查與執法部門」,負責調查涉嫌違反國民登記法令的行為。 主要職責 調查可疑證件及其使用情況 處理公眾投訴 與其他政府部門展開聯合執法行動(例如警方、移民局等) 調查完成後,可將案件提控至法庭處理 虛假出生證明的隱患 有些情況下,孩子持有的出生證其實是真實簽發的。
第15A條公民權申請年齡門檻調整
馬來西亞公民權與無國籍孩子特輯 | 第15A條公民權申請年齡門檻調整 年齡限制 僅限 21 歲以下人士申請(由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調整為 18 歲以下)。 必須在生日前提交申請,超過年齡門檻後將永久失去申請資格。 如已在期限內提交申請,即使尚未獲得結果,申請仍然有效。
馬來西亞國民登記局 | 新生兒出生登記與延遲登記
一、甚麼是出生登記(Daftar Kelahiran)? 寶寶出生後,需要辦理出生登記程序,才能取得出生證明(報生紙)。 二、出生登記重要嗎? 當然非常重要。 你的身份資料、MyKid 以及身份證(IC),都需要以出生證明作為基礎文件。 三、應該如何辦理?在哪裡辦理? 準備好所需文件後,前往最接近的國民登記局(JPN)即可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