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家庭法

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對方可否強行把孩子帶出國❓

【孩子不想出國,可以阻止嗎?】如果孩子拒絕跟隨父母出國,而雙方之間已存在撫養權或監護權爭議, 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出境令, 在案件尚未有最終裁決前,暫時保障孩子不被帶離。法院是否批准,需視乎個案情況及法官的裁決。 孩子的意願與利益,始終是法院考慮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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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孩子被另一方帶走了,現在爭取撫養權還來得及嗎❓

【孩子已經穩定生活一段時間,還可以再爭取撫養權嗎?】如果孩子已經與其中一方生活了一段時間(例如一年), 在當地上學、適應環境並建立社交圈, 若此時突然申請將孩子帶走, 法庭通常會非常審慎看待。因為這樣的改變, 可能會打亂孩子的學習、生活及社交圈, 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撫養權案件並沒有絕對答案, 每宗案件都需視乎具體情況而定。 但法庭最重視的,始終是孩子目前的生活穩定性,以及是否符合其最大利益。爭取撫養權並非「想取回就能取回」, 而是需要證明改變現狀, 對孩子確實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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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孩子交由對方照顧後,我可以不再出錢嗎❓Part 3

【撫養權歸誰,並不影響贍養費責任】

很多人誤以為「孩子交由你照顧,我就毋須支付贍養費」,但在法律上並不成立。

贍養費必須履行,而探視權同樣受法律保障。
阻礙探視或拒絕支付贍養費,均屬違法行為。

孩子的利益永遠放在首位,
父母不應讓情緒影響孩子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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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孩子交由對方照顧後,我可以不再出錢嗎❓Part 2

【撫養權 ≠ 可阻止探視權 】父母之間的贍養費與孩子的探視權是兩回事。 即使另一方未有支付贍養費,亦不能因此阻止其探望孩子。法庭在判定撫養權時,通常會保障沒有撫養權一方的探視權, 除非出現極端情況,例如:不稱職、生活狀況不健康、涉及吸毒或正在服刑等。孩子的利益永遠是首要考慮, 父母不應因此讓孩子失去與另一方建立及維持聯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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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孩子交由對方照顧後,我可以不再出錢嗎❓Part 1

【有撫養權 ≠ 另一方毋須支付費用】

撫養權歸誰,並不影響父母對孩子的經濟責任。
孩子仍然需要雙方的照顧與支持。

在離婚或撫養權案件中,並沒有真正的贏家,
承受最大影響的,往往是孩子的心理與成長。

撫養權不是籌碼,撫養費亦不是懲罰,
孩子不應為父母之間的紛爭承擔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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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孩子不喜歡對方的新伴侶,我可以怎樣做❓

【拿到撫養權庭令後,還可以更改嗎?】即使已經有庭令,撫養權亦並非一成不變。如果主要照顧孩子的一方生活出現重大變化,例如與新伴侶同居、孩子明顯未能適應,或生活環境對孩子不利,另一方仍可向法庭申請更改安排。但必須提出具體理由及相關證據,不能僅憑口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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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一下新年,一下孩子上學,如何安排探視子女❓Part 3

【父母居住距離較遠,探視權應如何安排才合理?】如果孩子平日與其中一方同住並上學,而另一方居住距離較遠,在上課期間頻繁接送,對孩子及父母而言都不切實際。較合適的做法是:孩子於星期五放學後交由另一方照顧,至星期日再送回主要照顧的一方。這樣的安排: 不會影響孩子上課 減少來回奔波 讓孩子生活更穩定,同時亦能與另一方相處法庭在處理此類安排時,最重視的始終是——孩子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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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一下新年,一下孩子上學,如何安排探視子女❓Part 2

【孩子開始上學後,探視權應如何安排?】

當孩子已經上學,
平日若頻繁輪流照顧,
反而可能打亂孩子的作息。

較常見的做法是:
平日由一方負責接送上學
另一方在指定日子或週末照顧孩子

如父母居住距離較近,安排可更具彈性
如居住距離較遠,則應以穩定為優先

探視權並沒有固定模式,
最重要的是不影響孩子的學習與日常生活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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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家庭法/離婚法 | 一下新年,一下孩子上學,如何安排探視子女❓Part 1

【節日探視權,其實可以這樣安排】在涉及撫養權或探視權的情況下,節日,尤其是農曆新年,往往是父母最容易出現爭議的時候。除夕、初一、初二,甚至初三,這幾天的安排其實具有相當彈性: 可以一人一天,輪流安排 也可以今年由你,明年由我 或固定某幾天由其中一方照顧即使已經進入撫養權或離婚訴訟程序,雙方仍然可以透過協商達成共識,並在協議後交由法庭記錄為共同同意的庭令。 節日探視權並不是輸贏問題, 而是讓孩子在節日當中, 能安心地與父母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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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子女撫養權會自動歸母親⁉️ 撫養權與探視權全攻略‼️

好多人一聽到「撫養權」,就會自然聯想到離婚。但現實中,撫養權問題往往比離婚更為迫切,亦更需要優先處理——尤其當父母關係已經十分緊張,甚至已分居一段時間,而其中一方被阻止與子女見面,對子女的近況、就學地點及生活安排一無所知時,更是如此。

本文將以最常見、最貼近實際的問題出發,為你清楚講解撫養權與探視權的核心重點。

一、撫養權未必一定要等離婚後才處理

離婚案件通常涉及多個事項,包括撫養權、探視權、子女贍養費、配偶贍養費以及財產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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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Edward Ng 黄志威律师 황지위 변호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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