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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離婚法
TOP 100離婚常見問題FAQ
愛德華·黃律師事務所 (Edward Ng & Partners) 因其卓越的法律服務和致力於為客戶取得傑出成果而備受讚譽。本所榮獲2026年ALB馬來西亞法律大獎和2026年ALB東南亞法律大獎的「年度婚姻家庭法律師事務所」類別的提名!
一. 雙方同意離婚的常見誤區
Q1: 申請離婚需要上法庭嗎?還是只是去律師樓簽名就可以?
離婚申請在去律師樓簽名後仍需要雙方上法庭。
Q2: 如果我不想見到對方但想離婚,有可能嗎?
可以選擇不同日期到律師樓簽署離婚同意書,但出庭時仍需一起出席。
Q3: 可以先同意離婚,再決定離婚條件(如孩子撫養權、贍養費等)嗎?
不可以,離婚申請時必須一併決定離婚條件。
Q4: 如果雙方聯名擁有一間房子,其中一方離婚後不想再繳房貸,可以嗎?
雙方需在離婚申請前就誰繳房貸取得共識。
Q5: 我老公有外遇但我沒有證據,還能申請離婚嗎?
可以,雙方同意離婚不需要對方通姦的證據。
Q6: 我和老公想申請離婚,是否一定要先去調解?
雙方同意離婚不需要先去調解。
Q7: 需要提供什麼文件給律師準備離婚申請?
結婚證副本、孩子出生紙副本(如有孩子)、房契或買賣合約副本(如涉及房產安排)、銀行戶口號碼(如索取贍養費)等。
Q8: 雙方同意離婚可用什麼原因?
不需特定原因,只需在申請書表明婚姻已破裂且無法挽救。
Q9: 離婚申請需要多久生效?
一般約三個月,但可向法庭申請立即生效。
Q10: 離婚申請是否需要雙方都見律師?
是,雙方需提供資料讓律師準備文件,帶到宣誓官前簽署。
Q11: 雙方同意離婚,孩子是否需要上法庭?
一般不需孩子上庭,除非法庭特別要求。
Q12: 如果一方無法出庭,還可以申請離婚嗎?
可以,律師可準備文件向法庭申請豁免,並在宣誓官面前簽署。
Q13: 法庭審判日期與我或老公出國衝突,離婚申請還可進行嗎?
可以申請延期或透過 Zoom 出席。
Q14: 一方是外國人且不懂馬來文,還能申請離婚嗎?
可以,律師會安排持牌翻譯員翻譯文件內容並簽署。
Q15: 同意離婚,但不想讓孩子知道,可能嗎?
可以,孩子不需上庭,也不需知情。
Q16: 離婚後仍想與老公同住,可以嗎?
可以。
Q17: 離婚後想調整贍養費,有可能嗎?
不可以,須經律師向法庭申請修改庭令。
Q18: 離婚後想調整財產分配,有可能嗎?
不可以,財產分配一旦法庭判決,無法再調整。
Q19: 離婚後,對方購買新房,我還能分配嗎?
不可以,離婚後對方的新房無法分配。
Q20: 離婚後再婚,還能繼續獲得贍養費嗎?
不可以,依據 S.82 Law Reform (Marriage & Divorce) Act 1976。
Q21: 離婚後與他人同居,還能繼續獲得贍養費嗎?
正常情況下可以。
Q22: 雙方同意離婚,是否都需聘請律師?若一方未聘請,還能離婚嗎?
只需一方聘請律師即可,雙方都聘請亦無問題。
Q23: 若另一半拒絕協商離婚條件,怎麼辦?
建議先協商離婚協議,若另一半不配合,雙方同意離婚模式不適合。
Q24: 離婚後需到 JPN 更新狀態嗎?
不需要,法庭會自動更新。
Q25: 孩子18歲後,還能索取贍養費嗎?
一般贍養費只給18歲以下孩子,但若孩子仍求學,可延續至大學畢業。
Q26: 結婚未滿兩年,雙方同意離婚,可行嗎?
不可以,雙方同意離婚前提需結婚至少兩年。
Q27: 雙方同意離婚,若無力支付贍養費會怎樣?
對方可向法庭提交 committal application,追究未遵守庭令責任。
Q28: 雙方同意離婚文書以馬來文書寫,不懂馬來文怎麼辦?
律師會安排翻譯員於簽署前翻譯文件內容。
Q29: 上庭時需如何說明?法庭會問複雜問題嗎?
法官通常只確認雙方理解文件內容並同意離婚,不會問複雜問題。
Q30: 結婚不超過兩年,可申請離婚嗎?
正常不可以,除非有特殊狀況或遭受極差待遇,最終由法庭決定。
Q31: 結婚不超過兩年,可參加調解嗎?
可以,但調解失敗不會取得調解證書。
Q32: 結婚不超過兩年,可用什麼理由申請離婚?
需證明特殊狀況或遭受極差待遇,特殊狀況不包括通姦。
二. 單方面離婚與和解機構
Q33: 若想離婚但老公不肯,怎麼辦?
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
Q34: 單方面提出離婚前,必須做什麼?
須先到和解機構 (Conciliatory Body) 嘗試和解。
Q35: 什麼是和解機構?哪裡找得到?
依 S.106(3) 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
- 宗教、社團、協會以和解為目的的機構
- 婚姻事宜審判庭
- 經部長認可的機構
Q36: 單方面離婚前一定要先到和解機構嗎?
不一定,可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豁免。
Q37: 不想去和解機構,仍可單方面離婚嗎?律師如何幫助?
可向律師說明原因,由律師向法庭申請豁免。
Q38: 可用什麼理由向法庭申請豁免和解?
依 S.106 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
- 被離棄或不知另一半下落
- 另一半在外國居住且六個月內不可能回國
- 自願缺席和解
- 另一半入獄五年以上
- 另一半患無法治癒精神疾病
- 其他特殊情況
Q39: 到和解機構需多少次?多久完成?
至少三次,完成時間依調解機構安排而定。
Q40: 和解時會做什麼?機構如何幫助雙方?
雙方出席提出想法,若和解失敗,機構發出證書並附建議,包括贍養費、財產分配、孩子撫養權與探視權。
Q41: 拿到證書後可單方面離婚嗎?
可以。
Q42: 若另一方不去和解,仍會得到證書嗎?會影響離婚嗎?
缺席方仍可發證書,只會註明調解失敗。
三. 贍養費
Q62: 什麼是贍養費?
贍養費是保證離婚後雙方依舊可保持一定生活水平,包括生活費、住宿、醫藥費、牙科醫療費及交通費等。
Q63: 贍養費可以分為幾種?
贍養費可分為每月支付一定數額,或一次性付清兩種方式。
Q64: 贍養費可以一次性索取嗎?有法律依據嗎?
雖然家庭法未明文規定,但法庭可為讓雙方生活徹底分開(clean break)安排一次性贍養費。
Q65: 我可以在什麼情況下索取贍養費?
- 在婚姻訴訟及申請審判中
- 在頒發離婚或分居庭令時
Q66: 若等待離婚審判前無法支付生活費,怎麼辦?
可向法庭申請臨時贍養費(interim spouse maintenance)。
Q67: 離婚後因贍養費不足以支付生活費,還可調整嗎?
可以,離婚後法庭仍可對先前贍養費安排做出調整。
Q68: 法庭安排贍養費時會考慮哪些因素?
- 婚姻長度
- 是否有孩子
- 雙方年齡
- 是否有經濟獨立
- 賺取生活費能力
- 離婚對經濟影響
Q69: 贍養費一定是丈夫付給妻子嗎?丈夫可向妻子索取嗎?
可以,若丈夫需要,也可向妻子索取。
四. 子女撫養
Q70: 孩子的贍養費包括哪些?
包括生活費、住宿、醫藥費、交通費及教育費用。
Q71: 孩子贍養費支付到什麼時候?
通常到成年(18 歲),若孩子生理或心理有缺陷,或仍在求學,如大學,可延長至大學畢業。
Q72: 法庭在什麼情況下會安排孩子贍養費?
- 父母不願意撫養或拋棄孩子
- 對方拋棄妻子及孩子
- 婚姻訴訟及申請審判中
- 安排孩子撫養權或探視權時
Q73: 孩子的贍養費一定由父親支付嗎?可以由母親支付嗎?
通常由父親支付,除非法庭認為母親有能力支付。
Q74: 法庭安排孩子贍養費會考慮什麼?
會考慮父母的經濟能力與狀況。
Q75: 除家庭法,我還可用什麼法律向父親索取孩子贍養費?
可依 Married Women and Children (Maintenance) Act 1950 在低等法庭申請額外安排。
Q76: 若孩子需出國求學或贍養費不足,還可申請調整嗎?
可以,律師可向法庭申請修改庭令。
Q77: 孩子贍養費包括大學費用嗎?
若孩子選擇讀大學,大學費用可包含在贍養費內。
Q78: 贍養費支付至孩子大學畢業是否合法?
2017 年法律修訂後,孩子若選擇讀大學,贍養費延續至大學畢業,2018 年開始執行。
Q79: 向父親索取孩子贍養費時,需要出示費用收據嗎?
除非法庭安排固定金額,一般需出示收據,最終依庭令決定。
Q80: 若父親拒絕支付孩子贍養費,怎麼辦?
可採取法律行動,控告藐視法庭,嚴重者可能入獄。
五. 財產分配與房產
Q81: 若發現老公在離婚申請期間偷偷變賣或轉移財產,怎麼辦?
可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轉移或變賣財產。
Q82: 法庭安排財產分配時有哪些標準?
法庭先決定是否為婚姻財產(matrimonial asset),並考慮雙方對財產貢獻及其他因素。
Q83: 財產分配一定平均嗎?
不一定,依以下因素決定:
- 雙方對財產貢獻
- 任一方欠債情況
- 孩子需求
Q84: 房子在丈夫名下,我未付房貸但結婚後居住並生孩子,離婚後可分配嗎?
可能可分配部分房產,比例視法庭判決及雙方貢獻。
Q85: 房子在丈夫名下,貸款也在他名下,我付頭期款與裝潢費,離婚可索房子嗎?
可能可索,但法庭會考慮各方面貢獻,給出公平裁決。
Q86: 婚前房子在丈夫名下,我婚後付房貸及家私費,能索房子嗎?
可能可索,法庭會綜合考慮各方貢獻。
Q87: 房子是聯名,但只有他付房貸,賣房可拿多少?
依法庭考量雙方直接及間接貢獻,以公平原則決定比例。
Q88: 離婚後想把房子留給孩子,有可能嗎?
可以,但孩子須滿18歲後才能持有,庭令需寫明要求。
Q89: 離婚後想把房子留給未滿18歲孩子,有可能嗎?
可能,但法庭會要求一方為孩子持有,待孩子成年再轉讓。
Q90: 如何避免丈夫拒絕將房子轉給孩子?
可向律師申請法庭授權代簽文件,或申請 caveat 鎖定房子。
Q91: 法庭指示雙方共同付房貸,但丈夫不付,我還需付嗎?如何解決?
可對他提起法律行動,控告藐視法庭,嚴重者可能入獄。
Q92: 房子聯名,賣房是否需雙方簽名?
可向律師申請法庭授權代簽文件,防止對方拒簽。
Q93: 房貸付清後房子轉給我,如何避免丈夫反悔?
可先支付房貸清償,避免爭議。
Q94: 離婚後法庭可對之前安排做出調整(Variation Order)嗎?
僅限特定情況,如誤導(misrepresentation)、誤解(mistake)、或周邊環境重大變化(material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六. 子女撫養權
Q95: 可在提出離婚申請前申請孩子撫養權嗎?
可以,法庭可在任何時候對孩子撫養權做出判決。
Q96: 7歲以下孩子撫養權一定給母親嗎?
通常偏向母親,但非絕對,法庭考量孩子利益及母親是否適合。
Q97: 法庭可要求第三方提供孩子撫養權評估報告嗎?
可以,福利部可介入並提交報告作參考。
Q98: 法庭會考慮孩子意願嗎?
會,但需評估孩子是否具備表達意見能力,孩子福利為最優先。
Q99: 若有多名孩子,法庭有額外考慮因素嗎?
法庭偏向將多名孩子判給同一方,以便兄弟姐妹一起成長。
Q100: 申請孩子撫養權時可要求附加條件嗎?
可以,包括:
- 孩子住所、教育及宗教
- 指定時間及次數探視另一方或其家人
- 禁止無撫養權方帶孩子出國

























